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内容简介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之间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野性占据了主导。作者藉此深刻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白獠牙》则与《野性的呼唤》构成了有意味的对比,细致展现的是一只充满野性的小灰狼历尽艰辛最终走向对人性的认同的心路历程。
译本前言
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的生活道路,是一个典型的个人奋斗的历程。他出生在美国旧金山,由于家庭极端贫困,他从小就参加体力劳动,干过各种杂活,帮助家庭维持生计。少年时,上街卖过报纸,进罐头厂当过童工。后来,他在旧金山港口当过水手,也参加过失业工人向华盛顿进军的示威游行。1896年,美国阿拉斯加发现了金子。于是,在1897年与1898年期间,他加入了浩浩荡荡的淘金者的行列。但他得到的不是金子,而是“败血症”。他的这些生活经历不仅使他有机会了解社会最底层的人们的生活,而且也让他亲眼目睹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许多阴暗面。因此,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成了他后来文学创作的源泉。
其实,杰克·伦敦一直是一个非常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的人。在少年时代,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阅读。在高中时期以及在他短暂的大学时代,他积极地为校报、校刊投稿。在淘金归来后,他更表现出了对读书的渴望,他似乎想从书本中寻找到他在生活中无法找到的答案。在广泛的阅读中,他接触到了达尔文、赫希利、斯宾塞、尼采以及马克思的作品及思想,这些伟大的思想家后来大多成了他的精神导师。用传记作家辛克兰的话说,这些思想家的作品奠定了杰克·伦敦的思想的基石。不过,因为他广收博览,接受了不同的思想体系,从而使他的思想呈现出复杂性与多面性。之后,这些都在他的作品中得到了体现。如他曾经一度热衷于社会主义的思想,这一过程,我们从他的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中的主人公马丁身上可以窥见一斑。
在阅读的同时,他开始埋头写作,也开始向文学大家们汲取养分。凭借他的刻苦与才智,他很快就在写作生涯里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并实现了通过自己努力而摆脱贫困的梦想。然而,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里,由于思想观念及家庭两方面的因素,他人生的信念发生了动摇,他酗酒借债,疾病缠身,最后因过量服用麻醉剂而身亡。
杰克·伦敦的创作生涯较为短暂(1899年至1916年),在这短暂时间里所创作的作品,就犹如他的人生一样,是非常丰富多彩的。他出版了五十多部作品,其中以长篇、中篇、短篇小说占大多数,另外还有一些剧本与社会评论。
杰克·伦敦是我国文学界较早向国内读者介绍的外国作家之一。他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及《马丁·伊登》为我国读者所熟悉与青睐。杰克·伦敦是个现实主义作家,从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杰克·伦敦所生活时代的美国社会及美国人的精神风貌,也可以看到作者对世界对人生的理解、感受与态度。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的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如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物种,才有生存的可能。小说的第二章中写道:“(巴克)这第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这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这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由于作者受达尔文及斯宾塞思想观念的影响,以及美国社会与个人生活的映照,才产生了这种较为悲观的宿命论思想。他认为人完全听命于这种残酷的自然与社会选择,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而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不道德性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文明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的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只有通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超人”的继续生存。
因此,可以这样说,《野性的呼唤》较为充分地表现了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思想。
从艺术角度看,《野性的呼唤》是一部非常精美的小说。首先,它在结构上是精美的。作品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化的这一过程写得环环相扣,天衣无缝,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出了小说的主题思想。其次,小说语言的表达力非常强。不论是对狗的描写,还是对人的刻画,作者都能将其鲜活地托到读者眼前。
我想,每一位读过这部小说的读者都会觉得,它在内容与形式上达到了较为完美和谐的统一。我想,也正因为这一点,这本小说的魅力才经久不衰。
石雅芳
第一章 进入荒野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
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
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
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
巴克不读报纸,否则它就知道厄运即将降临,这场厄运不仅仅会降临到它自个儿头上,还要降临到每一只从皮吉特湾到圣迭戈这些沿海地区的狗身上,只要它肌肉结实,皮毛厚长。这全是因为在北极黑暗天地里探索的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又因为轮船公司和运输公司对这一发现大事宣传,成千数万的人正拥向北国。这些人都需要狗,而且他们所需要的都是强壮的狗,它们不仅要长着钢筋铁骨,能干苦力,而且还需长着厚厚的皮毛,能抵御冰雪风霜。
巴克住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谷的一幢大房子里。人们称它,法官米勒家。它远离大路,绰约坐落于树木之中,透过树木,能隐隐约约看见围绕在房子四周的那条宽阔阴凉的走廊。几条砾石铺成的车道,弯弯曲曲,穿越宽阔平展的草坪,通向这幢房子。车道上方,高大的白杨树,枝叶交织成阴。房后比房前要空旷得多。那里有宽敞的马厩,有十多个马夫和男仆住在里面,还有几排爬满藤蔓的供用人住的小屋,有一排望不到尽头的整齐外屋,那里还有长长的葡萄架、绿茵茵的草地、果园和浆果地。还有就是用于喷水井喷水的抽水机及那个大水泥储水池。法官米勒的男孩子们上午跳入水里,炎热的下午在那里纳凉。
巴克就统治着这大片的领地。它在这里出生,并且它一生的四年光阴都生活在这里。不错,这里还有其他一些狗。在偌大的一块地方不可能没有别的狗,但是它们都算不了什么。它们来了,又走了,它们不是住在拥挤不堪的狗窝里,就是终日住在黑乎乎的屋子角落里,学着日本哈巴狗嘟嘟的样子,或是说是学着墨西哥的无毛狗伊莎贝尔的样子,而这些都是稀奇古怪的畜生,难得将脸伸到屋外,也难得下地走动。此外,那里还有一群狐(狐:狗的一种类别。)至少不下二十只。嘟嘟与伊莎贝尔在一队拿着扫帚和拖把的用人的保卫下从窗子里向外望着它们,而这群狐则朝着它们恐吓地咆哮一阵。
但是,巴克既不是家狗,也不是整天呆在窝里的狗。这整个的王国都是它的天下。它与法官的儿子们一同跳入储水池里游泳,一块儿去打猎;它陪伴着法官的女儿莫莉和艾丽斯在晨曦中或清晨时分进行长距离的散步;在寒冬腊月的晚上,它躺在法官的脚边,法官坐在书房熊熊的炉火前;它有时驮着法官的孙儿们,有时与他们在草地上打滚,当他们到马厩院子的水龙头那里去疯狂冒险时,它一步不离地看护着他们,它甚至护卫着他们到更远的地方去玩耍,到小牧场,到浆果地里。它趾高气扬地从那群狐中间走过,至于嘟嘟与伊莎贝尔,它就完全不把它们放在眼里,因为它就是国王——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切地上走的与天上飞的生物之王,其中也包括人类。
它的父亲埃尔玛是只巨大的圣伯纳德狗(圣伯纳德狗,又名瑞士救护犬,一种大型红棕毛或白毛狗,最初为阿尔卑斯山圣伯纳德济贫院驯养以救护雪地遇难旅客。),曾是法官形影不离的伙伴,巴克可望子承父业。它虽身材没有父亲那么大——它的体重仅仅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它母亲希依曾是苏格兰的牧羊犬。但是就是这一百四十磅,再加上优越的生活及普遍受到尊敬,使它拥有一种皇家贵族的气质。在它自幼年以来的四年时间里,它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贵族生活;它很为自己感到骄傲,甚至有点自负,类似于那些因孤陋寡闻而自鸣得意的乡绅一样。但是,它没有让自己堕落成那些成天吃吃喝喝的家狗。整天的打猎及与其相似的户外活动,使它没有长得肥头肥脑,反而使它的一身肌肉变得更加结实;对于它来说,就如那些喜爱冷水浴的动物一样,热爱水中的活动就成了滋补药和保健品。
在一八九七年的秋天,当克朗代克地区的发现将整个世界的人都吸引到冰天雪地的北方的时候,巴克就是这个样子。但是,巴克不看报纸,而且它不知道园丁的一个帮工曼纽尔是不可交的伙计。曼纽尔有一个改不掉的坏毛病。他爱玩赌博。另外,他在赌博中,有一个改不了的弱点——相信一种胜利法;这注定了他倒霉的命运。要施展他的那套胜利法,就需要钱,可是当一个园丁帮工,工资还满足不了他妻子及一大帮孩子的生活开支。
在曼纽尔背信弃义的那个难忘的晚上,法官正在参加葡萄种植者协会的会议,男孩子忙着组建体育俱乐部。没人看见他与巴克穿过果园出去,巴克自己也猜想,他们只是去溜达一会。除了一个单身男人之外,没有任何人看见他们来到了飘着信号旗的名为学院园的小车站。这个男人与曼纽尔谈了话,钱在他们之间丁当作响。
“你在把货送出之前,也许应该把它包装好。”陌生人粗声粗气地说,曼纽尔便将一根粗绳子双重地套在巴克项圈下的脖子上。
“只要拧紧绳子,你就可以将它勒得半死。”曼纽尔说,于是陌生人咕哝一声,表示赞同。
巴克不失尊严地静静地让绳子套在脖子上。说实在的,这件事有点反常,但是它已经学会信任它所认识的人,相信他们的智慧是它所不能及的。但是,当绳子的一头被交到了陌生人的手里时,它凶狠地嗥叫起来。它仅仅是在表明自己的不满,它的自尊使它相信,表明不满便是在发布命令。但是,叫它吃惊的是,它脖子上的绳子被收紧了,紧得它呼吸困难。它顿时火冒三丈,朝那个男人扑上去,可是它刚跳到半空,那人就抓住了它的喉咙,并熟练地一拧绳子,便将它摔得个四脚朝天。接着,绳子残酷地收紧了,巴克狂怒地挣扎着,它的舌头从它的嘴里挂了出来,它宽厚的胸脯徒劳地上下起伏。一生中,它从没有受到如此下作的虐待,而且它一生中,也从没有如此气愤过。但是,它的力气渐渐小了,它的眼睛模糊起来,于是旗子信号一打,火车停下了,那两个男人将它扔进了行李厢,而这时的它却什么也不知道。
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蒙蒙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它正被什么车子摇摇晃晃地载走了。在穿越叉道口时火车机车所发出的嘶哑汽笛声使它明白,它在什么地方。它常常与法官出外旅行,不会不知道乘坐在行李车厢里的感觉。当它睁开眼睛时,那双眼睛里闪耀着一个遭绑架国王的万般怒火。那个男人跳起来去勒它的咽喉,但是巴克反应却比它来得迅速。它的嘴一下咬住了那人的手,死死地咬住,毫不松口,直到它再一次被勒紧脖子失去知觉为止。
“唔,有疯狗病。”那人说道,将他被咬伤的手藏起来,没让行李车乘务员看到,乘务员被争斗的声响吸引了过来。“我正送它到旧金山的主人那里去。那里有个名犬医说,他能给它治病。”
关于那个晚上乘车的事,那人在旧金山海滨一个沙龙的后仓房里为自己大谈特谈了一番。
“而我所得到的仅仅是五十块钱,”他满腹牢骚地说,“这样的事,就是给我一千元的现金,我也不再干了。”
他的手用血迹斑斑的手帕包了起来,而且右裤腿从膝盖被撕到了踝节处。
“另外的家伙拿了多少?”沙龙老板盘问道。
“一百元,”回答说,“一个子儿也不肯少,我没有办法。”
“那加起来就是一百五十元,”沙龙老板算计道,“看看它是不是值这个价,否则我就成傻瓜了。”
绑架者打开血迹斑斑的包扎,看着他那只被撕破的手:“我会不会患上狂犬病……”
“会的,因为你天生就是一个绞死鬼。”沙龙老板边笑边说。“喏,你先帮我一把,再拿你的运费。”他又加上了一句。
巴克这时头昏眼花,喉咙与舌头疼痛难忍,半死不活,但还试图反抗折磨它的那些人。可是它被几次摔到地上,不断勒住脖子,直到后来,他们才把重重的铜项圈从它的脖子上锉了下来。接着,绳子被解掉了,它被扔进了一只笼子般的板条箱里。
那个疲惫不堪的晚上所剩下的时间里,它都躺在板条箱里,心中充满着愤怒和受伤的自尊。它不明白眼前发生的一切意味着什么。这些陌生人想将它怎么样?他们为什么要把它关在这只狭小的板条箱中?它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它隐约觉得大祸即将降临,于是它心里很难过。夜里,小仓房的房门几次被嘎吱地打开,它都跳起身,希望能看到法官或至少看到那些男孩子。但是,每次看到的都是沙龙老板的那张鼓鼓的脸,在借着牛蜡烛的惨淡光亮窥视它。因此,每次在巴克喉头颤动的欢快声都转变成了疯狂的嗥叫。
但沙龙老板没去管它,而到了上午,又进来了四个人,他们抬起了板条箱。折磨它的人增加了,巴克心中肯定地想,因为他们都是些相貌丑恶的生物,他们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于是,它隔着板条,朝他们怒气冲冲地咆哮。而他们只是哈哈大笑,用棍子戳它,一见棍子,它立即用牙齿去咬,后来才意识到,它这么做,正中他们的意。于是,它便忿忿地躺下身子,任他们将板条箱抬进了一辆运输车里。接着,它与囚禁它的板条箱便开始了被人几经转手的历程。快递办公室的伙计们管过它;另一辆运输车将它运走;一辆卡车载了它及各色各样的箱子和包裹开上了一艘渡轮;卡车驶离渡轮后,驶进了一个大铁路车站,最终它被装进了一辆快运包裹车厢里。
这节快运包裹车厢在汽笛声声的火车屁股后面被整整拖了两天两夜;而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它气愤万分,当快运车厢里的速递员开始走近它时,它都报之以嗥叫,他们以取笑捉弄来对它进行报复。它气得发抖,口喷唾沫,扑向板条,而他们嘲笑它,奚落它。只见他们也嗥嗥乱叫,像恶狗般狂吠,像猫喵呜地叫,扑腾着双臂,还像公鸡般地啼鸣。它知道,这一切全都非常愚蠢;但是,也就更加有损它的尊严,于是它的怒火便越烧越高。它并不太在意饥饿,但是,缺水使它遭受极大的痛苦,并使它的怒火增加到了怒不可遏的程度。因此,它高度紧张,极度敏感,这种虐待使得它怒火满腔,疼痛的咽喉和肿胀的舌头更增添了怒火。
有一事让它高兴:它的脖子上没有了绳子的束缚。用绳子套住它的脖子,极不公平地使他们占了优势;但是既然绳子不在了,它会让他们明白。他们永远也别想再用绳子束缚住它的脖子。对此,它下定了决心。两天两夜,它没吃没喝,在这受尽折磨的那两天两夜里,它心中积蓄了满腔的怒火,谁率先撞上它,谁就会倒霉。它的双眼布满血丝,它变成了一个狂怒的魔王。它身上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就是法官本人都会认不出它来;快运车厢里的速递员在西雅图将它捆束好后送下火车的时候,都松了一口气。
四个男人把板条箱从运输车上小心谨慎地运进了一个有高围墙的小小后院里。一个壮汉走了出来,他身穿一件红毛衣,领部松大得往下垂。他在司机的记录本上签了名。巴克猜想,那就是下一个折磨它的人,于是它疯狂地朝板条扑去。那个人冷冷地一笑,拿来了短柄斧和棍棒。
“你不是现在要把它弄出来吧?”司机问。
“就现在。”那个人回答道,同时将斧头砍进板条箱要撬开箱子。
四个抬箱子的男人立即散开去,爬到围墙上面,准备在安全处看一场好戏。
巴克朝碎裂的木头冲去,一会用牙齿去咬木头,一会儿又冲向木头,和木头撕打了起来。斧头在外面砍到哪,它就在里面咆哮地冲向哪,它怒不可遏、急不可耐地想冲出箱子,而穿红毛衣的男人正泰然镇静、专心致志地在砍箱子,要放它出来。
“呀,你这个红眼魔鬼。”当他砍开了足以让巴克的身体通过的口子时,他说。同时,他扔下了短柄斧,把棍棒换到他的右手中。
这时的巴克真正是个红眼魔鬼,它挺直身子,准备跳跃,只见它毛发竖立,口冒白沫,布满血丝的双眼闪闪发亮。它那一百四十磅重的体重扑向那个男人,满载着它两天两夜郁积起来的愤怒。它跳到半空,嘴巴正准备咬住那男人,这时,一阵猛然打击,使它收住身子,使它的牙齿咔嗒一声,痛苦得合拢了起来。它身体一滚,背部与侧面着地倒了下来。它这一生中从没有挨过棍棒打,所以弄不明白。它嗥叫一声,这声音像是犬吠,但更像尖叫,接着,它又一次站起身,跳了起来。于是,它又一次遭到那种震颤性的打击,它被打瘫在地。这回它明白了,是棍棒,但是,它气疯了,不知道该小心。它冲了十多次,但是棍棒每一次都阻挡住了它,将它打倒在地。
有一下打得特别凶猛,之后,它爬起身,头昏目眩,无法再向前冲去。无力地蹒跚着,鼻子、嘴、耳朵都在流血,它那身漂亮的皮毛上沾满了斑斑点点的血沫。这时,那个男人向前迈了一步,不慌不忙地往它的鼻子打去。这一下钻心刺骨,超过它所忍受过的任何痛苦。它大吼一声,其声势几乎如凶猛的狮子,它再一次朝那个人扑去。然而,那人把棍棒从右手换到了左手,镇静地击在它下巴根部,同时将它的身子朝天往后打去。巴克在空中划了一个圆圈,第二圈划到一半时便栽倒在地上,头和胸先着了地。
那是它最后一次冲刺。那人这一下打得聪明,是他故意保留的一手,巴克弓起身子,然后瘫落了下去,它被打得完全没了知觉。
“要我说,他驯起狗来真不赖。”站在墙壁上的一男人情绪很高地吆喝道。
“还不如每天驯驯小马,星期日驯上两次。”司机应答说,同时他登上运输车,赶动了马车。
巴克虽然有了知觉,但一点力气也没有。
它躺在它倒下的地方,眼睛注视着穿红毛衣的男人。
那人独自说道:“‘它名叫巴克’。”他在读沙龙老板运送板条箱的委托信中的话。
“唉,巴克,伙计,”他亲切和蔼地说,“我们吵了一小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就此为止吧。你明白了你的地位,我明白我该做什么。如果你做一条本分的好狗,一切就好了,今后前途无量。要是要当孽种,那我会把你的五脏六肺都打出来。明白吗?”
他一边说,一边无所畏惧地轻轻拍着它曾被冷酷无情地毒打过的头。一接触到他的手,巴克的皮毛不自觉地倒竖了起来,但是它没有抗拒,默默地忍受着。当那个人为它拿来水的时候,它如饥似渴地喝了起来,后来,它又从那男人的手里狼吞虎咽地吞吃一块块生肉。
它被人打败了(它明白这一点);但是它没有被人打垮。它完全明白了:与拿着棍棒的人斗,我不可能赢。它接受了教训,它今生今世决不会忘了这次教训。那根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又来了其他的狗,有的装在板条箱中,有的用绳子拴着,有的温顺,有的如它初来时那样暴跳如雷,狂吼怒叫;而它看着它们一个个都被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驯服。当巴克看着每一场残忍的驯服时,那深刻的教训深深地烙在了它的心上:拿棍棒的人就是立法者,虽然别人不一定都得对他摇尾乞怜,但他就是大家都得服从的主人。虽然它看到被打得趴下的狗巴结讨好那男人,对他摇尾乞怜,舐他的手,巴克从不干这样的事。它也看到有一只既不巴结又不服从的狗,最终在争夺支配权中被杀死。
时常会有人上门来,都是陌生人,他们与穿红毛衣的男人谈话,谈话时有时兴奋,有时甜言蜜语,他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交谈着。而当他们相互之间发生钱来钱往的时候,陌生人往往会带走一只或更多的狗。巴克心里猜想,它们去了什么地方,因为它们从没有再回来;它为自己的将来深感恐惧,每次没被选中的时候,它都很高兴。
可是,事情终于轮到它的头上。那天,来了一个干瘪男人,他嘴里吐出的英语断断续续,而且夹着很多既古怪又粗鲁的惊呼语,让巴克听不明白。“啊呀!”他眼睛看到巴克就发光地喊道,“那一定是只好狗。嗯?要多少钱?”
“三百元,而且还是便宜着呐。”那穿红毛衣的男人马上回答说。
“再说这是政府的钱,你不会不同意的吧,嗯,毕罗尔特?”
毕罗尔特露齿笑了。由于对狗的需求猛增,狗的价格突飞猛涨,因此,要买这样一条精良的狗,这个价不能算不公道。加拿大政府不愿吃亏,而它的急件邮递速度也不能耽误。毕罗尔特对狗很内行,他一看到巴克就知道它是千里挑一的——“是万里挑一。”他暗自揣摸道。
巴克看到了小个子干瘪男人与穿红毛衣的男人之间钱来钱往,因此当小个儿干瘪男人将它与卷毛牵走时,它没感到什么吃惊。卷毛是一只性情温和的纽芬兰狗(纽芬兰狗,原产于纽芬兰,这种狗通常是黑色、身躯壮大、灵敏而又善于游泳。)。从那以后,它就再也没有见到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并且,自它与卷毛从“独角鲸”甲板上眼看着西雅图渐渐消失的时候起,它也就再没有看到温暖的南方大地。毕罗尔特把它与卷毛带到了甲板下面,把它们交给一个名叫弗兰克斯黑脸大汉。毕罗尔特是法裔加拿大人,他皮肤黝黑;但是弗兰克斯是法裔加拿大混血儿,因此皮肤还要黑上一倍。在巴克眼里,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一种人(它注定要见到许多种前所未见的人),虽然它对他们生不出亲热的感情,但它慢慢开始真心实意地尊敬他们。它立刻便知道,毕罗尔特与弗兰克斯都是很公正的人,在处理是非之事时既镇静又公平,处理狗方面的事,他们很聪明,不会上狗的当。
在“独角鲸”的中仓,巴克和卷毛遇到了另外两只狗。其中一只雪白的丝毛犬,来自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是一位捕鲸船长带出来的,后来参加了一次北美洲沙土灌木地的地质测量。
它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它一边冲着你的脸笑,一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它就偷吃巴克的食物。当巴克要跳起来去惩罚它时,弗兰克斯的鞭子在空中呼啸而过,率先落到了肇事者身上;于是巴克也不用自己动手了,它所要做的只是要回它的骨头。它心想,弗兰克斯处事真公正,于是这个混血儿在巴克的心中地位开始上升。
另一只狗没有冒犯的举动,也没有受到其他狗的冒犯;当然,它也没有从初来乍到者那里偷东西吃的企图。它阴沉,乖僻,它明白地向卷毛表示,它只希望别去惹它,而且如果谁去惹它了,那就是自找麻烦。人们叫它“戴夫”,它吃了就睡觉,此外便是偶尔伸伸懒腰,它对其他东西漠不关心,甚至当“独角鲸”穿越夏洛特皇后湾时,船身像是着了魔似的在波涛里起伏滚动、颠簸冲撞的时候,它还是无动于衷。巴克与卷毛既是兴奋,又有点惊恐,而它却抬着头,似乎很恼火。还好,它只是朝它们漠然地看了一眼,然后打了个哈欠,再一次睡去了。
螺旋桨不知疲倦地在转动,船只不分白天与黑夜地在颤动,虽然一天天的日子没有什么区别,但巴克明显感到,天气在渐渐地变冷。有一天早晨,螺旋桨终于静了下来,并且“独角鲸”上到处洋溢着激动的情绪。它感觉到了这一点,其他的狗也感觉到了,它知道即将会有新的变化。弗兰克斯在它们的颈部拴上皮带,把它们带上了甲板。第一步踏上寒冷地面时,巴克的脚陷进了一种白色糊状物里,很像烂泥。它鼻子哼了一声,身体向后缩去。这种白色东西在源源不断地从空中飘落下来。它抖动着身子,但是这东西越来越多落到它身上。它好奇地嗅了嗅它的气味,然后用舌头舐了一些。它像火一样刺痛,但瞬息之间却又消失了。这让它傻眼。它再试了一次,结果却相同。旁观者们哄然大笑,它感到惭愧,但它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这是它第一次见到雪。
第二章 棍棒与犬牙法则
巴克在代牙海滩的第一天简直像场恶梦。每时每刻都充满了震撼和意外。突然一下子,它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这不是一种闲散的、充满阳光的生活,懒散和充满阳光的生活除了不是无所事事就是活得生厌。这里,没有宁静,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到处是混乱不堪和忙忙碌碌,并且生命与肢体随时都有被摧残的危险。必须时时刻刻都保持警惕;因为眼前这些狗及人都不是城市狗和城市人。他们都是野蛮种,个个都是如此,他们只知棍棒与犬牙法则,不知道还存在法律。
这些狗厮打时如同野狼,这是它前所未见的,而且它第一次的经历给它留下了难以忘怀的教训。没错,那是一种借鉴他人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它不会活着从中受益。受害者是卷毛。它们当时驻扎在原木商店附近,卷毛友好地朝一只爱斯基摩狗走去,那狗有成熟的狼那么大,但还是不及它的一半大小。这条爱斯基摩狗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一副金属夹子般的牙齿,纵身跳开时也同样地迅捷,只是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扑过来就咬,咬完就跳开,那是野狼撕打的样子;然而事情到此远没有结束。这时,跑来了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在中间。巴克弄不明白那种一声不响的热切样子,也不理解它们舐肉块时的样子怎么如此如饥似渴。卷毛朝它的对手冲去,而它的对手再一次扑向它后便往旁边纵身跳开。它用它的胸脯拦住卷毛下一个冲刺,这手段很出乎意料,使得卷毛一个翻身,摔倒在地。卷毛就此没有再站起来。这正是旁观的爱斯基摩犬所期待的。它们又嗥又叫地向它围拢过去,它在它们中间淹没了,它在一群毛发倒竖的驱体下痛苦地尖叫着。
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如此始料不及,巴克给吓懵了。它看见了丝毛犬伸出鲜红的舌头,它大笑时就是这个样子;它看到了弗兰克斯挥舞着一把斧子,跳进混乱的狗群之中。三个男人拿着棍棒,帮它一起驱散狗群。狗群一会就驱散了。从卷毛倒下到它的围攻者被棍棒驱赶开,只有两分钟的时间。但是它躺在血红的被踩烂的雪地里,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了声息。它几乎被撕成了碎片,黝黑的混血儿站在那儿朝下看着它,嘴里发出了可怕的诅咒。这一情景经常出现在巴克的睡梦中,使它不得安宁。因此,生存就是那个样,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它千万要小心,决不能倒下。丝毛犬又把它的舌头伸了出来,再一次哈哈笑了起来,于是,从那个时刻起,巴克内心便对它充满着难以平息的痛恨。
卷毛的悲惨遭遇给它带来极大的震撼,但没等它从这种震撼中恢复过来,它便遭受了另一个震惊。弗兰克斯给它拴上了皮带与扣环。那是一副挽具,它在家经常看见马夫给马安上这种东西。于是,如同它曾见过马劳作那样,它也被迫干活,用雪橇将弗兰克斯拖到峡谷边上的森林里,然后拖回一雪橇的柴禾。虽然把它当做拉雪橇的畜生严重地刺伤了它的尊严,但是它很聪明,它并没有反抗。尽管干活对于它来说是件新鲜与陌生的事,但它下决心要认真干,尽量干得出色。弗兰克斯是个严厉的人,他要求立刻服从,而且靠他手中的鞭子,他的命令总是被立刻服从;而戴夫是只经验丰富的车辕犬,无论什么时候巴克出了错误,它就会咬巴克的后腿。丝毛犬是领头犬,同样也经验丰富,虽然它不能老是攻击巴克,但它时常用尖厉的怒吼非难它,或者狡猾地把它的体重都压在挽绳上,将巴克猛地拦住在该走的道上。巴克轻而易举地学会这些花招,而且在它的两个伙伴及弗兰克斯的共同传授之下,它进步很快。在它们返回驻营地时,它已很清楚,“嗬”是停,“走”是向前走,并且,走弯路时,转动的幅度要大,当重载的雪橇在它们身后面冲下山坡时,要避让车辕犬。
“三只狗都非常出色,”弗兰克斯告诉毕罗尔特说,“瞧那巴克,它拉起来不要命。它学得快得很。”
到下午的时候,毕罗尔特急于上路运送他的急件,回来时又带回了两只狗。它们分别叫“贝里”与“乔”,是两兄弟,都是名副其实的爱斯基摩犬。尽管它们一母所生,但它们却如白天与黑夜那样截然不同。贝里的一个弱点是它性情极端地温和,而乔则完全相反,它脾气坏,性格内向,它不停地咆哮,目光中常怀着恶意。巴克友好地接纳了它们,戴夫对它们不理不睬,而丝毛犬则想挨个地将它们打败。贝里息事宁人地摇动着它的尾巴,但当它知道息事宁人的办法不奏效时,转身跑了开去。当丝毛犬尖牙咬破了它的肋侧时,它哭喊了起来(依然是一副息事宁人的态度)。但是无论丝毛犬如何盘旋,乔都后腿站在地上,迅速转动身子,面对着它,只见它鬃毛倒竖,耳朵后贴,扭嘴歪唇发出咆哮,咆哮后牙齿立即卡嗒一声咬紧,眼睛发出恶魔般暗淡的光——交战前心态的体现。它的外表非常吓人,因此丝毛犬不得不先打消教训它一顿的想法;为了掩饰它自己的尴尬,它便将目标转向不伤害他人而只会叹息的贝里,把它赶到营地外。
黄昏时,毕罗尔特搞到了另一条狗,这是一条老爱斯基摩狗,长长的身躯又瘦又憔悴,脸上满是厮斗时留下的伤疤,一只独眼龙在警示着它的光荣与英勇,迫使大家不得不对它肃然起敬。它名叫索莱克斯,这名字的意思是愤怒者。像戴夫一样,它既没有什么要求,也不愿多事,更没有什么期望。它缓慢而谨慎地走到它们中间时,甚至连丝毛犬都不敢去招惹它。它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不幸被巴克发现了。它不喜欢别人靠近它瞎眼的一侧。巴克是在无意中发现的,而且当它第一次无意中发现了索莱克斯的弱点时,索莱克斯绕着它旋转,将它的肩膀上的肉撕裂了三英寸,一直撕到了骨头上。自此以后,巴克始终避开它瞎眼的一侧,于是它们到最后都一直相安无事,而且索莱克斯就像戴夫一样,它惟一的期望就是大家不要去惹它。但是,巴克后来才知道,它们每个都另外拥有一个更为性命攸关的野心。
那个晚上巴克遇到了睡觉的大问题。蜡光照明的帐篷,在白色的平原上显得明亮又温暖;而当它像往常一样进入帐篷的时候,毕罗尔特和弗兰克斯对它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朝它扔来了锅碗瓢勺,直到它从极度惊愕中清醒过来,灰溜溜地逃到外面的寒冷中为止。外面刮着阵阵寒风,冷得刺骨,剧烈地咬噬着它负伤的肩膀。它躺在雪地上,试图睡觉,但是寒霜马上使它从头到脚战栗不止。它满心凄凉,郁郁寡欢,在许多帐篷中来回穿行,结果发现处处都一样寒冷。它不时遇到野狗朝它扑来,但是它倒竖起颈毛,学着对它们嗥叫(它很快就学会了),于是它们放了它,没有伤害它。
最后,它想到了一个主意。它要回去看看,它自己的伙伴们怎样在这寒冷中睡觉的。让它惊讶的是,它们都消失了。它再一次在这片大营地里游荡,寻找它们,然后他又一次返回原地。它们在不在帐篷里?不,不可能在,否则不会把它赶出来。那么,它们可能在什么地方呢?它垂着尾巴,浑身在战栗,完全是一副丧家之犬的样子,它漫无目的绕着帐篷转圈子。突然,它前腿下面的雪塌了下去,它身子往下陷。它脚下有什么东西在扭动。它跳了出来,毛骨悚然地嗥叫起来,那看不见、不知道的东西让它感到恐惧。但是,一小声友善的吠叫声使它消除了疑虑,于是,它回头去看个究竟。一股暖流向它扑面而来,只见贝里躲在雪下面,身子紧紧地蜷缩成一个球。它发出安慰人的呜呜声,并扭动着身子,表示它的好心与好意,它甚至大胆地用暖暖的、滴着唾沫的舌头舔着巴克的脸,似乎想以此换得和平。
又是一个经验教训。它们就是这样睡觉的,唔?巴克满怀信心地选好地点,接着大动干戈地为自己挖了一个洞,其中还白白浪费了不少力气。顿时,它身体的热量充满了有限的空间,它感到昏昏欲睡了。这一天过得非常漫长,而且艰辛,所以虽然它在恶梦中又是吼叫又是挣扎,它还是睡得非常香甜,非常舒服。
直到营地里的人们醒来时发出的嘈杂声将它吵醒,它才睁开眼睛。起初,它忘了自己在什么地方。夜里下雪了,它完全埋在了雪里。雪墙从它身体四周挤压着它,于是,它周身一阵恐惧——是那种野兽对陷阱的恐惧。这是一种兆头,表明它正在用它自己生命聆听追忆它祖先的生命;因为它是一只开化的狗,一只极度文明的狗,凭它自身的经验,它不知道陷阱,因此它自己是不可能知道惧怕它的。它全身的肌肉阵发性地、本能地抽搐起来,它颈部和肩部的毛发竖立了起来,于是它一声狂嗥,纵身朝上一跳,蹿入亮得令人头昏目眩的白昼中,雪在它四周如云一般飞散开来。没等它在地上站稳,它就看见展现在眼前的一大片白色营地,于是它明白了,它在什么地方,想起了它自与曼纽尔一起去散步到昨晚自己掘洞睡觉时所发生的一切。
弗兰克斯随着一声欢呼便出现在眼前。“我没说错吧?”这个赶狗人对毕罗尔特大声说,“那个巴克学起来确实非常快。”
毕罗尔特神情严肃地点点头。作为加拿大政府方面的信差,运送着重要文书,获得最优良的狗是求之不得的事,所以他为拥有巴克而特别高兴。
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内,这个小队又增加了三只爱斯基摩犬,加起来总共有九只狗了,而且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它们都套上了狗具,摇摇摆摆地走上小路,朝着代牙峡谷走去。出发了,巴克很高兴,虽然活儿非常累人,但它并不轻视干这种活。它吃惊地发现,整个狗队都带着迫切的心情,这种心情使得大家充满了活力,而且也感染了它;但是更令人吃惊的是,戴夫与索莱克斯的身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们都是新来的狗,一套上狗具,完全变了样儿。一切被动和漠不关心的神情顿时从它们身上消失了。它们变得很警觉,活泼,迫切希望着活儿干得顺利,而且如果因迟缓或混乱而耽搁活儿,它们会非常恼怒,气急败坏。拖雪橇这种劳作好像是它们存在的最高表现形式,是它们生存的全部意义,是惟一令它们高兴的事情。
戴夫是车辕犬或叫压橇狗,巴克在它前面拉,再前面是索莱克斯;其余的狗都在前面,排成一列纵队单行,丝毛犬占据着领头狗的位置。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将巴克安排在戴夫与索莱克斯之间是有目的的,这样,它可以受到培训。它是一个合格的学生,而它们同样是合格的老师,途中从不允许它长时间地出格犯错,总是用它们的尖牙利齿给它上课。戴夫很公正,也很聪明。它从没有无缘无故地咬巴克,而当巴克站住不走必须受惩罚时,戴夫也决不放过它。由于有弗兰克斯的鞭子作为帮凶,巴克发现悔过自新比报复要容易。一次,在短暂停留期间,它把挽绳搞乱了,耽误了出发,戴夫和索莱克斯一起扑向它,给它一顿痛打。结果挽绳就乱得更加不可开交,但是自那以后,巴克万分小心,不让挽绳纠缠在一起;所以没等这天结束,由于它已经熟练地掌握了活儿的要领,它的伙伴们差不多都不挑剔它了。弗兰克斯鞭子不再那么劈啪地频繁响起,而且毕罗尔特甚至抬起巴克的四脚,仔细查看,让它不胜荣幸。
这一天跑得很艰辛,爬上代牙峡谷,穿过希帕营地,经过斯堪尔斯及树林,穿越几百英尺深的冰河和雪堆,越过锡尔科特分水岭,这座分水岭矗立在咸水与淡水之间,一脸冷峻地守卫着忧伤和孤独的北方。在进入死火山的火山口形成的几个湖里时,它们有了一段愉快的时光,而且那天晚上,他们驻扎在贝内特湖的大营地,那里有数千淘金者在造小船,以便春天冰化时用。巴克在雪地上挖好洞,疲惫不堪地睡着了,可是它在黑咕隆咚的寒冷中被早早地赶了起来,和它的伙伴们一块儿被套上拉雪橇的挽具。
那天他们行了四十英里的路程,路上的冰雪都是压得严严实实的;但是,第二天以及之后的许多天里,他们就得自己开路前进,活儿更加辛苦了,进程慢多了。通常情况下,毕罗尔特走在队伍之前,他用雪鞋踩实积雪,使它们走起来轻松些。弗兰克斯在雪橇方向杆处给雪橇导向,有时换换位置,但不是经常换。毕罗尔特很忙碌,他为自己有冰雪方面的知识而自豪,这样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秋天的冰非常薄,而在水流迅速的地方,一点冰也不会有。
巴克日复一日地戴着挽具干着苦力,时间似乎是遥遥无期的。他们常常在黑暗中拔营,在黎明的第一缕曙光出现时,他们已经上了路,而且身后已留下了几英里新鲜的足迹。他们常常在天黑之后才安营扎寨,吃了点各自的定量鱼后,就爬到雪里去睡觉。巴克吃起来总是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它每天的一磅半大麻哈鱼干定量,不知吃到了什么地方去。它从来就没有吃饱的时候,因此始终受着饥饿所引起的腹痛的煎熬。可是,其他的狗因为身体轻,而且生来就是过这种生活的命,它们只有一磅鱼的定量,却一点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
它以往的生活使它养成了爱挑剔的毛病,但这种毛病很快就消失了。它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它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们抢吃了它没有吃完的定量。它没法防范。正当它在打退两三个伙伴的时候,鱼便到了另外几个伙伴的嘴里,不见了。要弥补这点,它就与它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地逼迫着它,它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它的东西。它看看就学会了。派克是条新来的狗,是个狡诈的装病逃差者和小偷。当巴克看到它趁毕罗尔特转过身不注意,狡猾地偷了一片咸肉的时候,第二天它也仿效这一行为,并成功地偷到了一整块大肉。大家骚乱了起来,但是,没人怀疑到它;而那个笨拙的冒失鬼、常常被逮住的达勃,替巴克受了过。
这第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在南方大陆,在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下,大家尊重私有财产与个人感受;然而在北国,通行的是棍棒与犬牙法则,无论谁看重这样的东西,谁就是傻瓜,如果它遵守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那么它就不能获得成功。
这并不是因为巴克总结出了什么结论。归根到底,是它的适应能力强,它在无意识中适应了新的生活方式。在它以往所有的岁月里,无论情况多么险恶,它从没有过从战斗中逃跑的历史。可是,那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在它心中打入了一个更为根本的原始法则。由于文明的熏陶,它可以为了道德精神而死,譬如去保护法官米勒;但是,现在它能够逃避对道德行为的维护,因此而保全它自己,这证明了它文明丧失的彻底性。它偷盗,并不是出于偷盗给它带来快乐,而是因为它的胃咕咕地叫。它没有明目张胆地盗窃,而是暗中巧妙地进行偷窃,那是因为它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总之,它之所以做它所做的事,是因为做比不做更容易。
它的发展(或者说退化)很迅速。它的肌肉变得坚如钢铁,它渐渐地对平常的一切痛苦变得冷漠了。它养成了一种内外一致的经济体系。不管吃的东西怎样恶心,怎样难以消化,它都能吃下去;并且一旦吃下去,它的胃液便把一丝一毫的养分全部都吸收进去;它的血液把这些养分运送到它身体最遥远的角落,将它们构建成最粗壮结实的组织。它的视觉和嗅觉变得特别敏锐,另一方面,它的听觉也变得异常灵敏,它睡着的时候,能够听到最轻弱的声音,并知道,这声音代表的是和平还是危险。当冰在它的足趾间聚集起来的时候,它学会了用牙将冰咬出来;并且它口渴时,如果水洞上面结着厚厚的冰,它会用后腿蹬、伸直前腿敲击,破开冰层。它最令人刮目相看的特点是能嗅出风向,能提前一个晚上预测到风的动向。不管它是在树旁还是在湖岸边挖洞,当时虽然空气是闷得令人透不过气,可是到后来刮风的时候,它一定处在刮不到风的温暖舒适的下风口。
它不仅从经验中获得了这样的本领,而且长期无感觉的本能再一次复活了。代代驯养的特征从它身上消失。它模模糊糊回忆起它这个物种的幼年时代,回忆起狗的野蛮时代。那时,它们成群结队,穿行在原始森林里,追捕动物,猎杀食物。去学会咬、撕及像狼那样的猛咬,就是它的任务。它的被遗忘的祖先们是这样厮杀的。这些祖先刺激了它内心深处的古老生命,它们古老的厮杀本领深深印在它这个物种的遗传特征里,于是它们的本领便成了它的本领。仿佛这些本领始终就一直是它的特征似的,它不用作出努力或进行什么发现,它们便在它身上呈现了出来。在宁静寒冷的夜晚,当它翘着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般发出长长的嚎叫的时候,那是它的早已死去、化为尘埃的祖先在翘着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般长长地嚎叫,这嚎叫穿越了几个世纪,传遍了它全身。它的声调就是它们的声调,这声调表达了它们的忧伤,表达了它们对寂静、寒冷、以及黑暗的理解。
因此,这支古老的歌表达了生命只不过是一场受人摆布的木偶戏,它从它内心深处流过之后,它再一次恢复了原来的它;它来这里,是因为有人在北方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是因为曼纽尔是园丁助工,他的工资养活不了他妻子和他的许多年幼复制品。
第三章 原始兽性的支配
巴克身上的原始兽性的支配力非常强大,并且在拖雪橇生活的这种凶险条件下,它在不断发展。可是它是悄然地在长。巴克新滋生的狡诈使它获得了平衡和控制。它忙于适应这种新的生活,没有自在的感觉,它不仅不挑衅,而且任何时候都尽可能避免打架。它的态度说明它是深思熟虑的。它不倾向于蛮干和贸然行事;尽管它和丝毛犬之间有着深仇大恨,但它没有流露出急于报仇的心情,而是见有挑衅就躲避。
另一方面,可能因为丝毛犬把巴克视为对手,因此它一有机会便向巴克显露它的尖牙。它甚至想方设法威吓巴克,经常努力挑衅打架,而真打起来,其结果必然是你死我活。
如果没有发生一起不寻常的事的话,这样的事也许在这次旅行之初就已发生了。这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们在莱巴吉湖的湖畔扎了营,那营地凄凉而悲惨。大雪纷飞,大风如刀一般刺骨,天一团漆黑,这一切使得他们必须摸索一个扎营的地方。他们的境遇可能最惨也不过如此了。他们的身后,是耸立的岩壁,于是,毕罗尔特和弗兰克斯不得不点起火,将他们的睡袋铺设在冰湖上。为行动轻便,他们在代牙峡谷把他们的帐篷丢弃了。他们用两三根浮木点了个火,火烧到冰上便熄了,于是他们便在黑暗中吃了晚饭。
巴克紧挨着岩石下面做窝,把岩石作屏障,遮风避雨。那里温暖舒适,因此,当弗兰克斯先在火上把鱼烤暖然后分发给它的时候,它真不愿意离开。但是,当巴克吃完它的那份定量回来的时候,它发现,它的窝被占了。一声警告似的咆哮,使它明白,侵占者是丝毛犬。以前巴克一直避免与它的敌人发生麻烦,但是,这次让它实在忍无可忍。它体内的野兽发出了怒吼。它一阵狂怒,扑到了丝毛犬身上。这使得它们俩都吓得一跳,尤其是丝毛犬,因为以往与巴克相处的所有经验都告诉它,对手是一只异常胆小的狗,它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完全是因为它有一副强壮与高大的体魄。
弗兰克斯也吓了一跳,只见它们从乱作一团的窝里一跃而出,他心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啊——嚯!”他冲着巴克喊,“天哪!让它去!让它去,那个肮脏的小偷!”
丝毛犬反应也同样敏捷。它又气又急地乱叫,来回地绕着圈子,伺机进攻。巴克也同样急于进攻,同样机警地等待着有利的时机,它一圈圈地绕着圈。然后正在这个时刻,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这件事使它们把这场地位高低的争夺战推迟到遥远的将来,推迟到经过许多英里的跋涉和劳役之后。
毕罗尔特大骂一声,木棒又重又响地落在了一个瘦骨嶙峋的躯体上,一声痛苦的尖叫,一场混战突发而至。在它们的营地突然出现了鬼头鬼脑的毛茸茸的畜生——一群饿得半死的爱斯基摩犬,有近百只。它们不知从哪个印第安村庄嗅觉到了这个营地。当巴克和丝毛犬打架的时候,它们已经偷偷地靠近了,并且,当这两个男人挥舞着粗壮的木棒在它们中间跳来跳去的时候,它们露出了犬牙,进行反击。食物的香味让它们发狂。毕罗尔特看到一只狗头伸进了食物箱。他的木棒便重重地落到了它骨瘦如柴的身上,食物箱被掀翻了。顿时,近二十只饥肠辘辘的畜生一同扑向面包和咸肉。棍棒打在它们身上,都全然不知。木棒像雨点般落在它们身上,它们又嗥又叫,但仍然在拼命抢着吃,直至将最后一块面包吞食干净为止。
与此同时,惊呆了的雪橇队的狗群都早已冲出自己的窝,但也只是成了凶猛的入侵者的攻击目标。巴克从没看见过这样的狗。仿佛它们瘦得骨头都要从它们的皮毛下伸出来了。它们都只剩下一身骨架,松散地装在又湿又脏的皮毛里,它们的眼睛冒着火,尖牙上滴着唾液。但是它们饿得都发了狂,变得让人恐怖,不可抵抗。谁也抵抗不了它们。雪橇队的狗在第一个回合就全部被赶到悬崖下。巴克被三只爱斯基摩狗包围在中间,刹那间,它的头和肩部被撕裂了。喧嚣声非常可怕。贝里照常啼哭了起来。戴夫和索莱克斯虽然身上有二十多个地方在滴血,还在勇敢并肩地作战。乔像恶魔那样狂吠着。有一次,它的牙齿咬住了一条爱斯基摩狗的前腿,并把它咬住的前腿骨咬得个粉碎。装病逃差的派克便纵身扑到那只瘸腿的狗身上,只见它牙齿间一缕闪光,它再猛一拉,对方的脖子就被咬断了。巴克咬到了一个口吐白沫的狗的咽喉,当它的牙齿咬进对手的咽喉里时,对手的血喷得它满头满脑。它嘴里感到了暖乎乎的血,这味道使它变得更加凶猛。于是,它又朝另一只狗扑去,同时,感到有牙齿在咬自己的咽喉。是丝毛犬,它竟奸诈地从侧面偷袭了它。
毕罗尔特与弗兰克斯已经清理好他们所呆的那部分营地,匆忙赶来救他们雪橇队的狗。饿慌的野兽黑压压地朝他们跟前拥来,巴克挣脱出身。但只挣脱出了一小会儿。两个男人被迫跑回去保护食物;于是,爱斯基摩狗又回去袭击雪橇队的狗。贝里恐惧中生出一股勇气,冲出凶蛮的包围圈,从冰上逃走了。派克与达勃紧跟在它的身后,于是,雪橇队其余的狗也都跟了上去。正当巴克站起身,跟着它们逃跑的时候,它从眼睛末梢里看见丝毛犬正朝它冲撞过来,明显想将它掀翻。一旦掀翻在地,被那群爱斯基摩狗压上来,那么,它就没有希望了。但它鼓足劲,顶住了丝毛犬的冲撞,接着便加入了湖上逃跑的队伍。
后来,它们九条狗聚集在了一起,在森林里寻找到隐蔽处。虽然没有狗在追踪它们,但它们的状况非常悲惨。没有一条狗没受四五处伤的,有几只还伤势严重。达勃的一条后腿严重受伤;杜利是在代牙峡谷最后一个加入这个队的爱斯基摩狗,它的咽喉被撕破得很厉害;乔失去了一只眼睛;而温顺的贝里的一只耳朵被咬成条条,它整夜又叫又哭。在破晓的时候,它们小心谨慎地瘸回营地,发现掠夺者已离去,剩下那两个男人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他们足足损失了一半的食物。那些爱斯基摩狗把雪橇的绳子及帆布盖都咬得个粉碎。事实上,尽管有些东西远不可食用,但它们见什么就吃什么,几乎没有东西可幸免的。它们把毕罗尔特的一双驼鹿皮鞋吃了,把挽绳上的一块块的皮吃了,甚至把弗兰克斯皮鞭头上的两英尺鞭子也给吃了。他从自己悲痛的冥思苦想中回过神来,开始查看他那些受伤的狗。
“啊,我的朋友,”他温柔地说,“被咬得这个样子也许把你们气疯了。全都要气成疯狗了!天哪!你说呢,呃,毕罗尔特?”
信差半信半疑地摇了摇头。由于从他那里到道森还有四百英里的路途,他可不能让他的狗中出现癫狂。他们两个小时里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拼命干活,终于将挽具理出了个头绪,使伤痕累累的狗队上路了,狗队在痛苦中挣扎着前行,这是他们所遇到的最艰难的一段旅途,因此,也是他们距道森最艰难的路程。
三十里河宽广开阔。在宽阔的河面上没有冰冻,只有在河水平静的地方,才出现冰冻。要走完那三十英里可怕的路程,需要拼命奔波六天时间。说那路程可怕,是因为那里的每一步都是在冒着狗与人的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完成的。毕罗尔特在前面开着路,他十多次踏破冰桥,靠手中拿着的长杆救起,他横拿着长杆,因此每次他身体跌入冰洞里,长杆就横在洞的上面。但是天气寒冷之极,温度计上显示出零下五十摄氏度,因此,每次他破了冰,都不得不为活命而点把火,把衣服烤干。
他真是无所畏惧。正因为什么也吓不住他,他才被选为政府的快信信使。他敢冒各种各样的危险,毅然将他那张枯瘦的小脸蛋伸进霜冻中,然后从天灰蒙蒙亮一直不停地干到天黑。他脚踩河边的冰上,沿着崎岖不平的河岸向前走去,河边的冰在脚下弯沉下去,并劈劈啪啪地作响,他们不敢在上面久停。有一次,雪橇带着戴夫和巴克一同陷入了冰水里,当它们被拖上来时,它们被冻得个半死,几乎被淹死。必须像平时那样,点火救它们。它们浑身都是硬邦邦的冰,那两个男人驱赶着它们围着火不停地跑步,直跑得它们大汗淋漓,冰霜融化,它们呆得离火太近,皮毛也被火给烤焦了。
另一次,丝毛犬掉了进去,把巴克前面的狗全都带了下去,巴克拼尽全身力气使劲往后撑住,它的前爪已站在滑溜溜的冰洞边上,四周的冰在颤动、在劈啪地乱响。但是,它身后的戴夫,也在竭力往后拉,雪橇的后面是弗兰克斯,他竭尽全身精力拉住,拉得他筋骨咯咯直响。
这时,前后的边缘冰再一次破裂,于是,除了上悬崖就没有任何出路。毕罗尔特奇迹般地爬上了悬崖,弗兰克斯心中正在祈求这种奇迹的发生;于是用所有的皮带和雪橇捆扎绳和最后的一点儿挽绳,编成一根长绳子,狗被一个一个地吊到了悬崖顶上。弗兰克斯跟在雪橇与货物后最后一个上去。接着便是寻找下悬崖的路,最终,还是借助绳子下了悬崖,晚上他们又回到了河上,这天他们只走了四分之一英里的路。
当他们走到胡塔林卡,走上坚硬的冰面时,巴克已精疲力竭了。其他的狗也是同样精疲力竭;但是,毕罗尔特为了弥补失去的时间,逼着它们起早摸黑地赶路。他们第一天走了三十五英里,到达了大萨尔门;第二天行了三十五英里,到达小萨尔门;第三天,走了四十英里,离五指城很近了。
巴克的脚不同于爱斯基摩狗的脚,脚趾合不紧,不结实。自从它最后的野蛮祖先被洞穴人及河居人驯服的时候起,又经过了许多代的岁月,它的脚早已变柔软。它整天在痛苦中蹒跚,而一扎下营,就像死狗那样躺倒。虽然它肚里饿得发慌,但也不愿挪动身子去拿它的定量鱼食,于是,弗兰克斯不得不把鱼拿给它。另外,这位狗车夫每个晚上在晚饭以后都为巴克按摩半小时的脚,而且还牺牲他自己的鹿皮鞋的面,为巴克做了四只皮鞋。这给它减少了不少的痛苦,但是有一天早晨,弗兰克斯忘了给它套上皮鞋,巴克仰卧在地上,四只脚在空中摇晃,发出请求,不给它穿上皮鞋,它拒绝起身,这甚至让毕罗尔特那张枯瘦的脸都扭动了起来,他咧嘴笑了。后来,巴克的脚变硬了,适应了山路,破损的皮鞋也被扔掉了。
一天上午,当他们在佩利河费力行进的时候,杜利突然发狂起来,它从没有在什么事情上显得与众不同过。大家从它鬼哭狼嗥般的一声长叫中明白,它疯了。听到它的叫声,每条狗都感到毛骨悚然。叫罢,它便径直地朝巴克扑来。巴克从没有见过疯狗,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害怕;可它清楚,恐惧就在眼前,于是,它拼命逃跑。它拔腿往前飞跑,而杜利气喘吁吁、口吐白沫地在后面追赶,只距它一步之遥;它吓得难以名状,所以杜利也不可能追得上它;而杜利这时已疯狂之极,所以它又不能摆脱得了杜利。它一头扎进岛上树木茂盛的密林深处,朝着地势低的一头飞跑而下,越过一条满是粗糙冰块的小河道,来到了另一个岛,然后,又上了第三个岛,从这个岛它又转回到了大河,于是,它拼命横渡这条河。虽然它一直没敢回头去看,但总能听到杜利就在它身后吼叫。弗兰克斯在四分之一英里远处叫它,于是它加快了返回的速度,这时它还是领先着一步,它痛苦地拼命喘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弗兰克斯能够营救它这一点上。狗车夫手拿斧头,当巴克如梭般地从他身前经过后,斧头便重重地砸在了疯狗杜利的脑袋上。
巴克跌跌撞撞地走到雪橇旁,靠住雪橇,它已精疲力竭,呼哧呼哧地喘着气。这给了丝毛犬天赐良机。它扑向巴克,并且它的牙齿两次朝它毫无抵抗力的仇敌身上咬去,把对方的肉撕咬了下来,一直撕进了骨头里。这时,弗兰克斯的鞭子落了下来,这一鞭非常重,队里的其他狗都没有挨到这样重的鞭打,看到丝毛犬挨鞭子,巴克真是心满意足。
“那条丝毛犬,是个恶魔,”毕罗尔特评论说,“总有一天它会要了那巴克的命的。”
“那条巴克,是个魔鬼的魔鬼,”弗兰克斯反驳说,“我一直在留神着那巴克,这一点我可以肯定。听着:不知它会选哪个好日子,拼命发疯,把丝毛犬嚼个稀巴烂,然后再把它吐出来,吐在雪地上。我知道,会这样的。”
从那时起,它们俩之间就开始了战争状态。丝毛犬作为领头狗及大家公认的狗队主宰,深感它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这条南方奇狗的威胁。它感到巴克是只奇狗,是因为在很多它曾了解的南方狗中,没有一条狗在野营及长途跋涉中表现出色的。它们都非常软弱,都在劳苦、霜冻和饥饿交迫之中死去。而巴克却是个例外。只有它有忍耐力,并取得了成功,在力量、野蛮及狡诈这些方面与爱斯基摩狗不相上下。而且它是一条有支配能力的狗,它的危险之处在于这样的事实:那个穿红毛衣男人手里的木棒已将它支配欲中的愚勇及蛮干打掉了。它狡猾得出奇,而且在等待时机到来中表现得极有忍耐心,这是一种带着远古原始特征的忍耐心。
谁当领头狗,会不可避免地引发一场冲突。巴克想得到这个地位。它想得到它,那是因为它本性便是如此,因为它的心中紧紧攥着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正是这种骄傲,使狗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并吸引着它们背着挽具愉快地死去,如果它们一旦被剥夺了这种劳作,它们会心痛欲裂。这是戴夫作为车辕狗的骄傲,是索尔莱克斯竭尽全力拖车时的骄傲;它们正是怀着这种骄傲开始拔营,并从脾气乖戾、闷闷不乐的畜生变成了拼命拉物、充满热切、野心勃勃的生物;这种骄傲整天都在鼓舞着它们,一直持续到它们晚上扎营,然后它们又变成了郁郁寡欢、烦躁不满的畜生。正是这种骄傲支撑着丝毛犬,支持着它去痛咬那些犯错的、逃避责任的、或者在早晨该起来干活时躲躲藏藏的狗。也是这种骄傲,使它担心巴克可能会成为领头狗。而且,巴克也怀有这种骄傲。
它公然地威胁另一条狗的领头地位。它拦住丝毛犬,不让丝毛犬去惩罚那些本该受到惩罚的逃避者。它是故意这么做的。有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雪,于是,在早晨,经常装病逃避的派克没有出现。它心安理得地躲在一英尺深的雪下面的巢穴中。任凭弗兰克斯叫唤它,寻找它,都无济于事。丝毛犬愤怒之极。它怒气冲冲地搜遍整个营地,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又嗅又挖,它的嗥声吓人,派克在躲藏的地方听了吓得浑身战栗。
最终它被挖了出来,但是当丝毛犬扑向它要惩罚时,巴克也同样怒不可遏地扑过去,挡在它们俩的中间。这可是丝毛犬没有料到的,而且巴克干得又很漂亮,把丝毛犬向后掀翻,掀倒在地上。吓得索索发抖的派克看到这突然的变故,顿时为之一振,跳起来扑到了被掀翻的领头狗身上。对巴克而言,公正已成了一种被忘却的代码,于是它也扑向丝毛犬。弗兰克斯看着这件事,暗自好笑,同时他还是始终不渝地主持了正义,使尽全力用鞭子朝巴克抽去。这没能将巴克从趴倒的对手身上赶开,于是就用鞭把子打它。巴克被鞭把子打晕了头,向后倒去,并且,鞭子一次又一次地落在它身上,同时,丝毛犬给多次犯错误的派克好一顿教训。
在以后几天的日子里,随着道森越来越近,巴克不断地横插在丝毛犬和犯错者之间;不过,它做得非常巧妙,常常趁弗兰克斯不在的时候。由于巴克的暗中反抗,出现了全体不顺从的现象,而且程度正在加剧。戴夫和索尔莱克斯没有受到影响,但是其余的狗越来越不像话了。情况很不正常。不时发生争斗和吵架。时时酝酿着麻烦,而其根本的原因是巴克。它害得弗兰克斯忙这忙那,因为这位赶狗夫始终担心,这两只狗之间会发生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他清楚,这样的事迟早会发生;不止一个晚上,他一听到其他狗发生争吵声时,马上就穿着睡衣起身,担心是巴克与丝毛犬在打架。
但是,这样的机会始终没有到来,于是,他们在一个沉闷的下午驶进了道森,而那场生死较量还没有发生。道森有很多的人与数不清的狗,巴克看到它们全都在干活。让狗干活,似乎成了常规。白天,它们整天排着长长的队伍在大街上来回摇着身子奔跑,夜晚,一路上依然响着它们的丁丁当当的铃声。它们拉着搭小屋的原木和木柴,运往矿井,干着在圣克拉拉峡谷马儿们干的种种活儿。巴克到处能遇见南方狗,但是,它们大部分都是野狼般的爱斯基摩犬种。每晚在九点、十二点及三点,它们常常会吟唱起一曲夜歌,那是一种神秘、奇怪的叫喊,巴克愉快地加入了歌唱的队伍。
北极光冷漠地在头顶上发光,繁星在霜花中舞蹈跳跃,大地在大雪笼罩下麻木地冻结住了,因此,爱斯基摩犬的这种歌也许可以说是对生活的反抗之声,只是它的调子太低,还夹带着长吁短叹,听来更像是生活的哀叹之声,是对这种辛苦的劳作生活的诉说。这是一首古老的歌,这种品种的狗有多少古老,这首歌也有多少古老,它是一个年轻世界初期的歌,那时的歌全都充满着忧伤。它表达了无数代狗的悲哀,这种悲哀使巴克的心莫名其妙地骚动了起来。当它呻吟、啜泣的时候,它倾诉着生活的痛苦,那也是古老的痛苦,是它野蛮父辈的痛苦,它怀着它与父辈对寒冷与黑暗所共同感受到的恐惧及神秘,呻吟着,啜泣着。它的内心出现骚动,标志着它完成了跨越火与房的年代,返回到了嚎叫时代的原始生命状态。
在他们到达道森七天后,又沿着巴勒克斯陡峭的河岸,来到育空雪道,朝着代牙峡谷与盐水城进发。毕罗尔特携带着重要信件,它们比他所带入的任何东西都要紧;他也同样怀着旅行的骄傲之情,并且他的目的是进行这一年的创纪录之旅行。要创纪录,有几个方面对他有利。一个星期的休息已经使狗们恢复了健康,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进入这个国家的道路被后来者们踩得很硬。并且警方已经在两三个地方为狗与人存放了食物,他行动就更轻便了。
第一天他们跑五十英里,到达六十英里河;第二天,他们飞速奔驰在从育空去佩利的途中。但是,这样没命地跑对弗兰克斯来说,并不是就没有大的麻烦和苦恼。由巴克带头的暗中反抗已经破坏了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在拖雪橇时,它们不再协调得像是一条狗在奔跑。巴克怂恿着叛逆者,使它们犯各种各样的小错误。丝毛犬再也不是令人毛骨悚然的领导者。以前的敬畏消失了,它们都开始与它平起平坐,向它的权威挑战。派克在一个晚上抢了它的半条鱼,并在巴克的保护下,把掠物一口吞下了肚里。又有一个晚上,达勃与乔和丝毛犬打了起来,使它放弃了对它们进行应该的惩罚。甚至性情温和的贝里也变得不那么温和了,哭诉起来也不像从前那样安心。巴克每次走近丝毛犬,都是一副咆哮、毛发竖直的吓人样子。事实上,它的行为举止与恶狗没有什么差别,而且它喜欢在丝毛犬的前面大摇大摆地来回走动。
另外,纪律的破坏也影响狗之间的关系。它们相互之间比以往发生争吵的次数越来越多,有时直吵得整个营地一片狂吠喧天。只有戴夫与索尔莱克斯依然如故,尽管如此,它们也被无休止的争吵弄得心烦意乱。弗兰克斯骂着奇怪粗野的脏话,他脚跺着雪地,发着无济于事的怒火,气得直用手拉自己的头发。他的鞭子常常在狗群中劈劈啪啪地响,但是丝毫不起作用。他刚一转身,它们又吵开了。他用他的鞭子给丝毛犬撑腰,而巴克成了这个队其余狗的支撑。弗兰克斯清楚,一切麻烦都是由它造成的,而巴克也知道,他清楚这一点;可是巴克聪明绝顶,因此在捣乱时再也不会让人发现。它干活时忠实肯干,因为拼命干活已经成了它的快乐;可是,暗中促成伙伴之间突发战争,使挽具缠绕在一起,是它更大的快乐。
有一个晚上吃过晚饭后,达勃在塔克那河口发现了一只雪兔,它动作冒冒失失,把雪兔给弄丢了。瞬息之间,全队都拼命嗥叫起来。百码远的地方是西北警察的营地,有五十头狗,都是爱斯基摩狗,它们也加入进来,一起追赶雪兔。雪兔朝河里飞速跑去,掉头转入一条小溪,它跑上小溪冰冻住的河床。它轻盈地在冰雪面上飞跑,而群狗们奋力追赶。巴克带领着大群的狗——六十只身强力壮的狗——绕过一个个的弯,但它没有追上兔子。在苍白暗淡的月光中,它压低身子拼命跑,嘴里发着迫切的低吟,它漂亮的身躯一步步跳跃向前,如闪电一般。雪兔像一个苍白的雪霜幽灵,一步步在前面闪动。
骚动的古老本能在特定的时候驱使人类从繁华的城市走进森林里,走上草原,为的只是用化学推进的铅子弹去杀害生物,那是一种杀戮欲,一种杀害生物的快感——这些巴克也都拥有,只是更加发自内心。它跑在众狗之首,追捕着野兽,那是鲜活的肉,它要用牙齿亲自将野物杀死,当着野物的面,在热血中洗洗嘴巴。
有一种狂喜,它标志着生命的顶峰,而生命是无法超越这个顶峰的。这就是生活的自相矛盾,这种狂喜出现在你最充满活力的时候,而且它出现时让你彻底忘记自己是有生命的。这种狂喜,这种对生的健忘,出现在艺术家的身上,他忘情于一片火海,不能自已;它们出现在士兵的身上,当他在尸体遍地的战场上杀红了眼,不愿表现丝毫宽恕的时候;它们出现在巴克身上时,它带领狗群,发出老狼般的嗥叫,拼命追赶活的食物,而那活物敏捷地在它前面逃跑,穿梭于月光下。它从它本性的最深处发出叫声,而它本性的最深处比它自己都深远,其深远的程度一直要追溯到时间的起源之时。它心中涌现了汹涌澎湃的生命力及生存的潮汐海浪,它的每块肌肉、每个关节、每个肌腱都充满了极大的快乐。一切都与死神无缘,一切都闪着光辉,充满着旺盛的生机。生命力体现在它的动作中。只见它,欢欣鼓舞地飞行于星光下,掠过静止不动的死寂之物。
然而,丝毛犬甚至在极度的情绪都能保持冷静与缜密,它离开大队狗群,抄近路抄过一条隘路,小溪在此拐了一个长长的弯。巴克不知道这一点,当它绕过长弯,雪兔幽灵依然在它前面飞跑,正在这时,只见一只更大的雪兔幽灵从高高的岸上跃进雪兔的道路。原来是丝毛犬。兔子不能掉过身子,于是,当白色的牙齿在半空咬断它的背脊的时候,它大声地惨叫起来,如一个被打中的人在尖声叫喊。这是生命在死神魔掌中从顶峰坠落的呐喊,听到这声音,跟在巴克身后那大群的狗一同狂欢雀跃。
巴克没狂叫。它没有制止自己,而是朝着丝毛犬冲撞过去,它用劲太大,只是相互擦到了肩膀,没有撞上对方的咽喉。它们在纷飞的雪地上翻来滚去。丝毛犬倒下后马上站了起来,好像没有倒下过一样,它朝巴克的肩下部咬去,然后纵身跳开。它连续两次咬紧了像陷阱钢夹一样的牙齿,身子往后退去,寻找有利的位置,又薄又吊的嘴唇一边扭动,一边咆哮。
刹那间,巴克明白了。是时候了。是决定谁去见死神的时候了。它们俩嘴里都在低嗥,相互绕着圈子,耳朵耷伏着,警觉地等待有利的时机,巴克觉得这样的场面似曾相识。仿佛它想起了一切的一切——那白色的树林、泥土、月光、还有战斗的亢奋。阴森可怕的宁静笼罩着这片雪白和沉寂。空气没有发出丝毫的声响——没有东西在动,没有一片叶子在颤抖,清晰可见的狗的气息在慢慢地升起,在寒冷的空气中久久地逗留不去。这些狗真是缺乏驯养的狼,它们在短时间内就把那只雪兔给解决了;而现在,它们带着期盼,围成了一个圆圈。它们也默不作声,眼睛闪出微弱的光,它们的气息慢慢升腾飘散。巴克觉得,这场面,这旧时的场面,并不新鲜,也不陌生。似乎它——这种司空见惯的场面与解决方式——始终是如此的。
丝毛犬是经验老道的斗士。从斯匹次卑尔根到北极,再穿过加拿大和北美洲白仑沙土灌木地,它以狗的种种风格坚持了下来,成功地获得了狗的控制权。虽然它火气冲天,但从没有无缘无故地发火。它有撕咬和破坏的激情,但它决不忘记,它的敌人也有撕咬和破坏的激情。它只有在自己作好能经受冲撞的准备时,才发起冲撞;只有在它首先能防守住攻击时,才发起攻击。
巴克力图把它的牙沉入丝毛犬的颈部,但一切都枉然。它伸出犬牙无论朝什么地方的软肉咬去,都遭到丝毛犬的尖牙的反击。尖牙与尖牙猛烈碰撞,嘴唇破了流出了血,但是,巴克不能攻破敌人的防卫。接着,它跑动起来,将丝毛犬包裹在电掣般的旋风中。它一次次地努力扑向那雪白的咽喉,生命就在咽喉附近的表皮下流淌,但是丝毛犬每一次都猛烈挥击它,逃开了。于是,巴克便冲撞起来,好像是以咽喉为目标,但它突然收回它的头,从侧面绕过去,它可以像公羊那样,用肩膀撞的办法朝丝毛犬的肩膀撞去,将它撞翻在地。但是每一次,丝毛犬都轻松地跳开,反而巴克的肩膀每次都遭到撕咬。
丝毛犬毫发未伤,而巴克已鲜血直流,气喘吁吁。战斗渐渐变成了殊死的搏斗。而野狼般的狗群围成圆圈,一直在默默地等待,不论其结果是哪条狗倒下,它们都将上来一起将它消灭干净。当巴克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丝毛犬发起了冲势,它使得巴克站立不稳,直打趔趄。有一回,巴克晕了过去,于是六十头狗的大部队都跳了起来;但是,它几乎在半空中就恢复了过来,于是,狗群又蹲下去等待。
然而,巴克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它拥有想像的素质。它凭借本能战斗,但是它也能凭借智慧战斗,瞧它向前冲去,似乎在采用老的撞肩把戏,但是到最后的瞬间,它压低身子朝雪地上扑去。它的牙齿咬住了丝毛犬的左前腿。只听到嘎吱一声,脚骨断了,站在它面前的那条白狗剩下了三条腿。它尝试了三次,想把它击倒,然而没有成功,最后还是重复前面的诡计,咬断了它的右前腿。丝毛犬不顾巨大的疼痛与缺腿的不便,拼命坚持不倒下。它看到那圈默默的群狗眼睛发着暗淡的光,伸着舌头,白色的气息在缓缓上升,它们的包围圈朝它缩小,就如它在过去曾看到类似的群狗向被打败的对手缩小包围圈那样。只是这一回,被打败的一方是它自己。
它没有希望了。巴克是无情的。慈悲这东西是为更文雅的地方所准备的。巴克发起了最后冲击。狗的包围圈收紧了,直到它的肋腹部感到了爱斯基摩狗的气息。它能看到这群狗,它们在丝毛犬那端,在它的两侧,它们半蹲着身子,准备跳起来,眼睛紧盯着它不放。一切好像停止了。每个动物犹如变成了石头,静止不动了。只有丝毛犬在来回打趔趄,它浑身发抖,竖直着毛发,嗷嗷吼叫着,发出了吓人的威胁,犹如想把即将到来的死神吓跑。巴克这时跳上去,又跳开去;但是,当它跳上去时终于双方的肩膀相撞在了一起。丝毛犬消失了,黑压压的狗群圈在洒满月辉的雪地上汇聚成了一个黑点。巴克站在一旁观望,它是胜利的斗士,这个有支配力的原始野兽不仅进行了杀戮,而且从杀戮中获得了快乐。
第四章 鹿死谁手
“嗯?我怎么说的?当我说那个巴克是个魔鬼的魔鬼的时候,我说的是实话。”
第二天早晨,弗兰克斯说了这话。他发现丝毛犬不见了,而巴克却浑身是伤痕。他把巴克拉到火旁,借着火光,指出了它一道道的伤痕。
“那条丝毛犬打起架来不要命。”毕罗尔特一边查看这一道道张开的伤口和裂痕。
“而巴克拿出要拼了十条命的架式在打架,”弗兰克斯反击说,“现在好了,我们日子太平了。没有丝毛犬,就不再有麻烦了,那是肯定的。”
当毕罗尔特将野营装备打好包,装上雪橇的时候,赶狗夫给狗套挽具。巴克小急步跑到丝毛犬原来当领头犬的位置上;但是弗兰克斯没有注意到它,却把索尔莱克斯带到大家垂涎欲滴的位置。根据他的判断,索尔莱克斯是剩余的狗中最合适的领头狗。巴克狂怒中向索尔莱克斯扑过去,把它赶了回去,它自己站在领头犬的位置。
“嗯?嗯?”弗兰克斯兴奋地拍打着自己的大腿,大声喊了起来,“你瞧巴克。他杀了丝毛犬,心想替代它的工作。”
“滚开,狡猾的家伙!”他大喊道,但是巴克一动也不动。
他抓住巴克的颈部,不管巴克在威胁地怒吼,还是把它拖到一旁,让索尔莱克斯取代了它的位置。那条老狗对此并不高兴,明显地表示它害怕巴克。弗兰克斯很顽固,但是他一转过身,巴克再一次替换了索尔莱克斯,而索尔莱克斯也很愿意离开。
弗兰克斯生气了。“该死的,让我来收拾你!”他一边叫喊,一边拿了一根粗木棒回来。
巴克想起了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于是它慢慢地向后退却;当索尔莱克斯被再次带到领头的位置上时,它也不想冲上去。它只是在棍棒打不到的地方绕圈子,怀着憎恨与愤怒咆哮着;在转圈子的时候,它眼睛留神着那根棍棒,万一弗兰克斯甩出棍棒,它就可以躲开,因为棍棒的规则,它已经摸得很透。
赶车夫继续去忙他的活儿,于是他招呼着巴克,准备把它安排在戴夫前面的老位置上。巴克向后倒退了二三步。弗兰克斯走近它,而它却再一次退却。他们就这样持续了一会儿,然后,弗兰克斯想到巴克害怕挨棍棒打,便扔掉了木棒。可是,巴克是在进行公然的反抗。它不是为了逃避一场棒打,而是为了拥有领头权。按理说,这领头权应该属于它。这种权力是它自己赢得的,没有领头权,它是不会满足的。
毕罗尔特也来帮忙了。他们俩轮流着追它,足足追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们朝它掷棒子。它躲开了。他们咒骂它,甚至连它的祖宗十八代、它的子子孙孙千秋万代、以及它身上的每一根毛发、它血管里的每一滴血液全部都骂了进去;而它只用嗥叫来回答他们的咒骂,并继续躲着他们。它没有想逃跑,只是不断绕着营地退去,明白无误地表明,只有在它的愿望得以满足的时候,它会乐意地归队,乖乖地干活。
弗兰克斯坐了下来,搔着头皮。毕罗尔特看看手表,骂起了娘来。时间在飞逝,他们本该在一个小时前就上路了。弗兰克斯又一次搔起了头皮。他摇了摇头,不好意思地向信差咧嘴笑笑,信差耸耸肩,表示他们输了。于是,弗兰克斯走到索尔莱克斯站着的地方,招呼着巴克。巴克哈哈笑起来,那是狗的那种笑,但它还是不敢靠近。弗兰克斯松开索尔莱克斯的挽具,让它回到了它的老位置上。整个狗队戴着拖雪橇的挽具,一个挨一个地排成整齐的队列,准备上路。除了领头的位置以外,中间没有巴克的空位。弗兰克斯又招呼了一次,而巴克再次笑着没有靠近。
“把棍棒扔掉。”毕罗尔特用命令的口气说。
弗兰克斯顺从了,于是,巴克胜利地哈哈笑了,一溜小跑地加入到队列里,掉转身子站在了队列之首的位置上。给它固定好挽具,雪橇便出发了,它们飞一般地冲出去,冲到河道上,两个男人在旁边飞跑。
尽管赶车夫曾高估巴克,说它是个魔鬼的魔鬼,但是在这天天色还早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低估了它。巴克纵然一跳,毅然承担起领导的职责;而且在必须使用判断、迅速思考与快速反应的地方,它表现得非常出色,甚至比丝毛犬还要出色,而弗兰克斯以前从没有看到过,有哪条狗是可以与丝毛犬相媲美的。
但是,在制定法则并强迫它的伙伴遵守的方面,巴克比它出色。戴夫和索尔莱克斯对领导者的变化并不在意。这不关它们的事。它们关心的就是干活,戴着挽具使劲地干活。只要不碍干活的事,它们都并不在意,管它出什么事。性情温和的贝里,只管自己遵纪守法,也是一副事不关己的神情。不过,队里其余的狗在丝毛犬领头的最后几天里,已变得很难驾驭,而当巴克上前舔舔它们,让它们站好队的时候,它们吃惊可不小。
派克的位置就在巴克的身后,它不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是决不愿意多使出一丁点的力气,于是它立即因偷懒而受到不断的惩罚;因此,在第一天结束之前,它便使足力气拉车,那是它一辈子都没有过的事。第一个晚上,在扎营的时候,坏脾气的乔受到了狠狠的惩罚——这是丝毛犬从没有办成功的事。巴克仅仅凭借自己的体重优势压住它,使它透不过气来,直压得它嗥不出声,开始求饶为止。
全队的情绪立即振作起来。狗队恢复了以往的团结一致,在挽具下拖物时,它们步调一致得就如一条狗一样。在林克湍滩,又增加了两条当地爱斯基摩狗,他们是梯克与柯纳;巴克迅速使他们融入了这个队伍中,这一点让弗兰克斯惊得目瞪口呆。
“从没有过像巴克这样的狗!”他惊喊道,“从没有过!它肯定价值连城!嗯?毕罗尔特,你说呢?”
毕罗尔特点点头。它已经打破了纪录,而且速度一天天地在提高。道路状况非常良好,又结实又坚硬,而且没有下雪,不必应付新下的雪。气温不是太冷。温度降至零下五十摄氏度后,一路上就没有再下降。两个男人相互间轮换着坐车与跑步,狗儿们始终在飞跑,只是偶尔停车。
相比较而言,那条三十里河上冰雪覆盖着,过来时,他们花了十天时间,而这次返回,他们只用了一天。他们曾一口气跑了六十英里的路,从莱克莱巴治的脚下一直跑到了白马湍滩。穿过(七十英里的湖泊地区的)马希、塔治希和贝内特,他们飞驰地向前,使得轮到跑的男人拉着绳子末梢在雪橇后面被拖着走。而且在第二个星期的最后一个晚上,他们越过了高高的怀特山道,深入到大海的斜岸,看到了他们脚下的斯卡圭及航船的灯光。
这是创纪录的旅行。两周里的每一天,他们平均走四十英里的路。在斯卡圭的三天日子里,毕罗尔特与弗兰克斯昂首阔步地行走在大街上,人们纷纷请他们一块儿喝酒,同时,狗队也不时成为大批喜欢与狗玩耍的人的中心,他们向狗儿们投来了敬佩的目光。后来,三四个西部坏蛋决心洗劫这个镇子,只落得个浑身中弹成了胡椒瓶的痛苦下场,于是公众的兴趣转向其他的偶像。接着,传来了官方的命令。弗兰克斯把巴克叫到跟前,用双臂搂着它,哭了起来。于是,它就再也没有见到弗兰克斯和毕罗尔特。他们就像其他的人,从巴克的生活中永远消失了。
一个苏格兰混血儿接手管理它及它的伙伴们,于是,它与其他十多支狗队一起,开始了返回道森的艰辛旅程。现在,它们身后拖着沉重的物品,每天都在艰苦地劳作,不能轻松地飞跑,也跑不出创纪录的速度;因为这是一趟邮车,它把世界各地的消息带给在北极附近找金子的人们。
巴克并不喜欢这活儿,但是它勤勤恳恳地工作,如戴夫和索尔莱克斯那样,充满着对工作的骄傲,而且不管它的伙伴是否为这样的劳作感到骄傲,它确保它们能尽自己的本分。这种生活过得像机器似的有规律,但单调乏味。日复一日,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区别。每天早晨,在同一个时候,厨师起身,点火,于是大家吃早饭。然后,拔营的拔营,套狗的套狗,它们在黑暗散尽、黎明到来前一小时左右的时候,就已经上路了。晚上便是扎营。于是,搭帐篷的搭帐篷,砍柴火的砍柴火,有的劈松树枝搭床,有的给厨子打水或找冰。同时,他们给狗吃了饭。对于狗儿们来说,这是一天里最愉快的时候,吃过鱼后,它们可以四处闲逛,与其他的狗伙伴呆在一起,它们总共有五十多只狗。他们中不乏凶猛的斗士,但是,与其中最凶猛的进行了三场较量后,巴克被推到领袖的地位,因此,当它竖起毛发,露出牙齿的时候,这些凶猛的狗都躲它远远的。
也许,它最喜欢的事莫过于躺在火的附近,后腿缩在身子底下,前腿向前伸出,仰着头,眼睛忧郁地朝着火苗眨巴。有时,它想起了在阳光灿烂的圣克拉拉峡谷的法官米勒家的大房子,想起了那个水泥游泳池,想起了墨西哥无毛犬伊莎贝尔,想起了日本哈巴狗嘟嘟;但是更多的时候里,它会想起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想起卷毛,想起与丝毛犬的恶战,想到它所吃过的或者想吃的好东西。它并不是患了思乡病。那个阳光之乡已非常模糊、遥远,而且这样的回忆对它没有什么影响力。而对它有着强大的影响力的是遗传所赋予它的各种各样的记忆,这些记忆使它对前所未见的事物产生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然而,远古、甚至是近来消失的这种本能(本能就是记忆,对祖先的记忆变成了习惯,也就成了本能),现在却迅速出现在它的身上,再一次复活了。
有时,它蹲在那里,蒙地眨着眼睛,看着火焰,好像这堆火就是另一堆火,似乎当它蹲在那另一堆火旁边的时候,它从眼前这个混血儿厨子身上看到另一个不同的人。这个不同的人腿短臂长,肌肉不只是圆圆地隆起,而是结实坚硬。这人的头发长而蓬乱,眼睛以上的头部向后倾斜。它发出奇怪的声音,看上去很害怕黑暗,它连续不断地朝黑暗处窥视,它垂至膝与脚之间的手紧紧抓住一根棍子,一块大石头固定在棍子的一头。它几乎赤身裸体,一块破破烂烂的而且烧焦的毛皮披在它的背上,在它的身体上长着很多的毛发。在有的地方,如胸部和肩头、手臂与大腿的外侧,几乎是长满了浓密的软毛。它不是笔直地站立在那儿,臀部向上的身躯往前倾斜,膝盖弯曲。它的身体特别轻盈,或者说很富有弹性,几乎像猫一样,它机敏警觉,似乎始终生活在对已知与未知事物的恐惧之中。
有的时候,这个毛茸茸的人蹲坐在篝火旁,头放在双腿中间睡觉。有的时候,它手肘撑在膝盖上,双手抱着头,似乎想用毛茸茸的手臂挡风避雨。在周围一片漆黑中,巴克透过眼前的火堆能看到许多发着微光的余火,两个在一起,始终是两个一起,于是它知道,那是大的觅食野兽的眼睛。并且,它能听到它们经过树木间时身体发出的折压声,以及它们在夜间弄出的嘈杂声。它迷迷糊糊地蹲在育空河岸附近,眼睛懒洋洋地眨巴眨巴地看着火堆,另一个世界的声音与景象使得它背上的毛发竖立,甚至它肩上及脖子上的毛发也都竖了起来,它吓得低声呜咽起来,并发出轻轻的哀嗥,这时,混血儿厨子朝它喊起来:“嘿,巴克,醒醒!”这时,另一个世界便会消失,眼前的现实世界便会进入它的眼帘,于是它打着哈欠,伸展着四肢起身,好像是睡了一觉。
这趟旅程非常艰辛,他们拖着沉重的邮件,繁重的活儿使他们疲惫不堪。当他们到达道森时,全都减轻了体重,身体状况很差,至少得休息一周或十天时间。但是,两天以后,他们又从巴勒克斯出发深入到育空河的堤岸上,满载着外面寄来的书信。所有的狗都很疲乏,赶车夫满嘴是牢骚,更倒霉的是,天天都下着雪。于是,道路酥软难行,滑板的阻力加大了,狗儿们的负担也就显得更加沉重了;还好,赶车夫始终非常不错,全力以赴帮助这些畜生。
每天晚上,他们总是先照顾狗。让狗们先吃饭,然后赶车夫们再吃,他们个个都先关照自己负责的那些狗的脚掌后才找睡袋睡觉。尽管如此,狗的体质在下降。自从冬天开始以来,他们已行了一千八百英里的路,而且在这千里迢迢的全部路途中始终拖着雪橇;这一千八百英里的路程即使对最顽强的生命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的。巴克虽然也非常疲劳,但它挺住了,督促着它的伙伴们好好干活,维持着纪律。每天夜里,贝里都在睡觉中又哭又喊的。乔的脾气比任何时候都要糟糕,索尔莱克斯变得无法接近,不论是它瞎眼的一侧还是另一侧,都不能碰。
但是,遭罪最重要数戴夫了。它的身体出了毛病。它变得更加乖僻,动辄发怒,而且一扎好营,马上就做窝,它的车夫就在它的窝里给它吃饭。它一卸下挽套,蹲下身子,就再也起不了身,一直要到早晨套车时才起来。有时,雪橇突然停止,挽具被猛然拉扯了一下,或者在起动要使劲时,它都会痛苦地大喊大叫。车夫仔细查看了它,但是没能发现什么。所有的车夫都非常关心它的情况。他们在吃饭时谈论它,在他们上床睡觉前吸最后一根烟的时候还在议论着它,有一个晚上,他们针对它的情况进行了商议。他们把它从它的巢穴带到火旁,他们对它又是挤压又是刺捅,它喊叫了许多次。是它的体内出了问题,但是他们无法找到断骨,查不出问题的根源。
当他们到达卡斯尔的时候,它已极度虚弱,戴着挽套不时摔倒。苏格兰混血儿呼车停下,把它拖出车队,让后面的索尔莱克斯紧跟上来。它是想让戴夫跟在雪橇后面空着身子跑,不用拖车。戴夫虽然病得很重,但它不愿离开车队,当挽具从它身上解下来时,它不满地咕哝、低吼起来,并且看到它长久以来干活的位置被索尔莱克斯占有的时候,它竟伤心地哀嗥起来。因为这种戴着挽具拖物跋涉的骄傲是属于它的,即使病死,它也不能忍受让另一条狗取代它的工作。
雪橇起动了,在踩平了雪的道路旁边的软雪里,戴夫挣扎着用牙齿攻击索尔莱克斯,朝它冲去,拼命想把它挤出去,挤到路另一侧的雪地里。它努力跳进它的挽具里,站在它与雪橇中间,同时,它嘴里发出呜呜的哭声与叫声,其中充满着忧伤与痛苦。混血儿努力想用鞭子把它赶开;但是,它对钻心刺骨的鞭打毫不在意,而混血儿也不忍心重重地打它。走在雪橇后面,行动方便多了,但戴夫不愿安静地跟在后面走,它依旧还是在行动极其艰难的路旁软雪里挣扎,直至挣扎得精疲力尽。于是,它倒下了,躺在它倒下的地方悲惨地嚎叫,长长的雪橇车队在它身旁闹哄哄地驶过。
它用最后一点残剩的力气蹒跚地跟在后面,于是车队又停了下来,它挣扎着从别的雪橇旁经过,来到它自己的雪橇旁,站在了索尔莱克斯的旁边。它的车夫停顿了一下,到后面的人那儿借个火,点他的烟斗。接着,他回来赶他的狗队。他们毫不费力就向前走了起来,于是不安地掉过头来看个究竟,这一看,叫他们大吃了一惊,于是停了下来。车夫也吃惊不小;雪橇没有在向前移动。他喊他的伙伴们一同来看眼前的情景。戴夫已将索尔莱克斯的两根挽绳都咬断了,这时正站在雪橇前它自己的位置上。
它用眼睛恳求让它留在那里。车夫不知所措。他的伙伴们谈论说,狗会因剥夺了它干活的权利而伤心欲绝,他们回忆起自己所经历的事儿,有的狗年老体弱,干不动活了,或者受了伤,不能干活,但它们的死因却是因为被剥夺了干活的权利。因此,他们认为,既然戴夫也快要死了,让它在工作中心安理得、心满意足地死去,便是一种仁慈。于是,他们又给它套上了挽绳,虽然它体内的伤痛尖厉地刺激着它,它不止一次禁不住大叫起来,但是它还是像先前一样,骄傲地拉着雪橇。它好几次倒下被拖着走,有一次,它让雪橇车撞上了,从此以后,它的一条后腿走起来便一瘸一瘸的。
但是,它一直坚持走到了扎营地,于是车夫给它在火堆旁安了个地方。早上,它已经虚弱得无法行走。在套挽具的时候,它拼命爬到它的车夫脚旁。它颤抖着身子,拼命打着趔趄站起来,然后又倒下了。于是它缓慢地向前,朝着它的伙伴们正在套绳索的地方过去。它抬起前腿,乘势将它的身体拖向前,然后它再提起前腿,再往前拖几英寸。它的力气耗尽了,伙伴们所看到它的最后情景是,它正躺在雪地上,一面喘气,一面恋恋不舍地望着它们。但是,直到它们消失在一条河边树林的后面,依然还能听到它忧伤的长嚎。
这时,雪橇车队停住了。苏格兰混血儿慢慢地折回身,走到他们刚离开的营地。男人们停止了说话。一声左轮手枪的枪声响了起来。混血儿仓促地回来了。鞭子劈劈啪啪地响,铃铛快乐地丁丁当当地敲,雪橇沿着小路咕隆隆地向前行驶;但是,巴克明白,所有狗都明白,河的树林后面发生了什么事。
第五章 雪橇运输途中的艰辛
盐水邮橇,由巴克与它的伙伴在前面拉着,自离开道森时起,经过了三十天时间,到达了斯卡圭。这时,巴克与它的伙伴们身体状况极差,疲惫不堪,极度消瘦。巴克一百四十英磅的体重已经逐渐减少到了一百十五英磅。它的伙伴们虽然体重不如它,但相对而言掉的体重却比它还多。装病逃差的派克,在它欺骗的一生中,经常出色地装出有条腿受伤,而现在可真正一瘸一瘸地走路。索尔莱克斯走起来也是步履蹒跚的样子,达勃因肩胛扭伤而疼痛。
它们的脚大多严重受伤。脚里没有半点弹跳力或回弹劲。它们的脚重重地落到道路上,刺激着它们的身体,备感一天旅行的疲劳。它们并没有患什么重大疾病,只是过度疲劳而已。那不是短期的过度劳累引起的过度疲劳,不是几个小时便能恢复的过度疲劳;而是那种经过了漫长岁月的辛劳与长期的体力损耗而造成的极度疲劳。连恢复的体力都没有剩下,没有储备力量可供调动。所有气力都耗尽了,连最后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每一个细胞都疲劳了,疲劳之极。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在五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它们已经行了二千五百英里,而且在最后的一千八百英里旅行途中,它们只休息了五天时间。当它们到达斯卡圭的时候,它们显然是精疲力竭了。它们几乎无力拉紧挽绳,于是在下坡的时候,尽量躲着雪橇,不让雪橇压着。
“走吧,可怜的瘸脚们,”它们摇摇晃晃地走在斯卡圭的大街上,车夫在鼓励着它们。“马上就到了。然后,我们要好好地休息。嗯?当然。要好好长长地休息一下。”
车夫们自信地期待一个较长的停留时间。他们自己也行了一千二百英里的路,中间只休息了两天,因此不论是从道理上说,还是从常理来看,他们都该有一段放松的日子了。然而,有许多男人赶往克朗代克河,而他们的情人、妻子及儿女没有去,于是,邮件堆积如山;同时,还有官方的命令文件。一批批新送来的哈得孙湾狗将取代那些不适合运输的狗。不适合运输的狗就不能保留,再说,与美元相比,狗是无足轻重的,因此,它们会被卖掉。
三天过去了,这时,巴克与它的伙伴们才清楚,它们真是万分疲劳与虚弱。于是,在第四天早晨,来了两个美国人,把它们连同挽具及所有装备一起相当便宜地买走了。那两个人用“哈尔”和“查尔斯”互相称呼。查尔斯是个中年人,肤色浅淡,眼睛潮湿无力,小胡子猛烈而有力地抽动着,在胡子的映衬之下,它下面的嘴唇松弛下垂,显得很不真实。哈尔是十九或二十岁的年轻人,腰里的皮带上插着一支左轮手枪和一把猎刀,皮带上还插着子弹。这根腰带是他最显眼的地方。它体现出了他的不成熟——一种十足的不成熟,不成熟得无法形容。两个男人明显都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至于像他们这样的人为什么要到北方冒险这一点,正是事物的神秘之处,颇令人费解。
听到那个人和政府代理之间在讨价还价,并看到他们之间钱来钱往,巴克便知道,苏格兰混血儿及其押运送邮件的车夫们将步毕罗尔特和弗兰克斯还有其他先前者的后尘,从它的生活中消失了。当与它的伙伴一同被赶往新主人的营房时,巴克看到了邋遢懒散的情景,帐篷只展开了一半,盘子没有洗,一切都是乱七八糟的;另外,它还看见一个女人。两人男人叫她“默西迪丝”。她是查尔斯的妻子,哈尔的姐姐——一个蛮不错的家庭小队。
他们开始拆帐篷,装雪橇,而巴克担心地看着他们。他们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但是没有干活的技巧,不像干活的样子。帐篷卷得很难看,比理应卷成的样子大了两倍。锡盘洗也没洗就打了包。看到男人们干活的样子,默西迪丝焦急地折腾来折腾去,连续不断地唠叨,一会儿反对,一会儿建议的。当他们把衣服袋放在雪橇前面的时候,她建议说应该放在后面;而当他们把它放在后面,并用两个包袱压住的时候,她发现先前被疏忽掉的东西不可能在其他地方,只可能在那个袋中,于是,他们再一次把那个袋卸下来。
三个男人从邻近帐篷里走出来观看,于是他们都张嘴笑了起来,相互挤着眼睛。
“你们运的东西真不少,”他们之中一人说道,“虽然不用我管闲事,但是如果换了我,我就不会拖着帐篷一块儿上路。”
“看你想得出来!”默西迪丝大声说道,她沮丧地向上伸了伸双手,动作很漂亮。“没有帐篷我该怎么办?”
“已经是春天了,不会再出现寒冷天气。”那男人答道。
她坚决地摇了摇头,而查尔斯和哈尔把最后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到堆得小山一样的东西上面。
“你们觉得拖得动吗?”其中一个男人问。
“怎么就拖不动?”查尔斯话不多,但语气很生硬。
“哦,行,行,”这男人马上好声好气地说,“我只是心里在犯疑惑,仅此而已。好像是有那么一丁点儿头重脚轻。”
查尔斯转过身子,尽量收紧捆扎的绳索,事实上一点也没收紧。
“当然,身后套着这少见的玩意儿,狗是能够整天飞跑的。”第二个男人肯定地说。
“当然,”哈尔说道,一副冷冰冰的口气,他一只手抓住方向杆,另一只手甩动着鞭子。“走!”他喊道,“向前走!”
狗儿们顶着胸索跳起来,拼命使劲了一阵子,接着,松弛了下来。他们拖不动雪橇。
“懒惰的畜生,让我来教它们。”他大声喊道,准备用鞭子抽它们。
但是,默西迪丝喊了声“哈尔,不可以”,加以制止,她抓住鞭子,并从他手里抢过鞭子。“可怜的宝贝!现在你必须保证,在剩余的路途中你不对他们粗暴,否则,我就一步也不走了。”
“你对狗还很了解啊,”她兄弟讥诮她说,“但是你最好别管我的事。告诉你,它们就是偷懒,它们必须得吃了鞭子才会老老实实干活。它们就是这个样子。谁不知道这一点。你去问问那些人。”
默西迪丝恳求地看着那些人,怕看到狗受痛苦的表情写在她漂亮的脸上。
“它们很虚弱,如果你们想知道究竟的话,”他们中有一个答话说,“它们只是精疲力竭,事情就这么简单。它们需要休息。”
“休息是扯淡。”哈尔扭动着没有胡须的嘴唇说道;默西迪斯听到这句粗话,“唉”了一声,她感到又伤心又痛苦。
然而,她是家族观念极强的人,马上过来维护她的弟弟。“别管那个人说什么,”她尖刻地说,“你赶的是我们的狗,你认为怎么合适就怎么做。”
哈尔的鞭子再一次落到了狗的身上。它们全身心地顶住胸索,脚扎入坚硬的雪地里,身子朝着雪地压下去,使出了它们全部的力气。雪橇如铁锚似的一动也不动。经过两个回合后,它们站定身子,拼命喘气。鞭子残忍地呼呼乱响,默西迪丝再次进行干涉。她在巴克面前跪了下来,双眼噙着泪水,双臂搂住了它的脖子。
“你们这些怪可怜、怪可怜的宝贝,”她怜悯地哭了起来,“你为什么不拼命地拉呀?那样,你就不会挨鞭打了。”巴克并不喜欢她,但是它感到太伤心了,无法反抗她,在它看来,这也是它这天痛苦劳役的一个部分。
有个旁观者一直在咬住自己的牙齿,以免冒出难以入耳的话语,现在再也忍不住了,开口说话了:
“我并不是在乎你们会弄成什么样子,但是为了这些狗,我想告诉你们,你们如果扳动一下雪橇,那就能帮它们很大的忙了。滑板被冻得死死的。把货物靠方向杆的左右堆放,然后扳动雪橇。”
于是,进行了第三次的尝试,但是这次,哈尔听从了劝告,将在雪地里冻住的滑板拉动了。超载笨重的雪橇向前行去,巴克与它的伙伴们在雨点般的鞭子下面疯狂地挣扎。路在前面百码远的地方转了弯,路面向大街陡峭地斜倾下去。要是有一个经验丰富的人,就可以使头重脚轻的雪橇不倒塌,而哈尔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当他们转弯的时候,雪橇翻了身,松弛的绳索散了,大半的东西都摔了出来。狗一直在跑,没有停下。减轻了重量的雪橇横着身子在它们身后跳跃。它们气愤之极,因为它们受了虐待,也因为负载太重了。巴克气得发狂。它狂跑起来,整个狗队都跟在它的后面猛跑。哈尔喊道:“停止!停止!”但是它们毫无反应。他绊了一下,跌倒了。翻倒的雪橇从他身上碾了过去,狗群朝街上拼命跑去,当它们将剩余的装备向斯卡圭的主要大道一路上撒去的时候,给街上的人们带来极大的欢乐。
心地善良的市民抓住了狗,把撒得一天一地的私有物品拣到一起。另外,他们也提出了建议。他们说,如果他们真打算到道森去,那么,装载的负担要减半,狗的数量要加倍。哈尔和他的姐姐及姐夫爱听不听地听着,他们搭着帐篷,仔细检查装备。他们清理出罐装食品,人们看了哈哈大笑,因为长途跋涉中使用罐装商品是一件异想天开的事。“毛毯多得够开一个旅馆了,”一个男人说道,他边笑边帮着忙。“即使是一半也太多了;把它们处理掉。把那个帐篷扔掉,把所有那些盘子都扔了——再说谁来洗它们?天哪,你们认为你们这是在乘坐豪华列车吧?”
于是,把多余的东西毫不留情地都扔掉了。当把默西迪丝的衣服包倒在地上,将其中的衣物一件件扔掉的时候,她哭了。她常常要哭泣,尤其看到每一件要扔掉的东西时,哭得更起劲。她双手抱着膝盖,伤心欲裂地前仰后摆。她断言说,她再也不走了,就是有几十个查尔斯也不去了。她向每个人、向一切求助呼吁,可是最后,她擦干眼睛里的泪水,把甚至必需的衣服也给扔掉了。并且她扔出了劲来,扔完她自己的东西后,开始扔两个男人的物品,像龙卷风一样把他们的物品一扫而光。
衣物扔完后,就对付装备,那些装备虽然丢了一半,还剩下吓人的一大堆。查尔斯和哈尔夜晚出去了,买回了六条外来狗。这六条,再加上原来的六条,以及在创纪录的旅行途中在林克湍滩增加的两条爱斯基摩狗梯克与柯纳,使得整个队数目达到十四条。虽然这些外来的狗实际上从到达起就开始受到训练,但是派不上什么大用场。其中三条是短皮毛的向导犬,一条纽芬兰犬,另两条是说不明白的杂种狗。它们——这些新来的狗——好像什么事都不懂。巴克和它的伙伴们看着它们心中感到厌恶,尽管巴克马上教会它们明白它们的岗位以及不该做的事情,但是巴克教不会它们应该做的事。它们并不诚心诚意地想干拖雪橇的活儿。除了两只杂种狗之外,它们都对自己所处的陌生野蛮环境以及所受到的虐待感到不知所措,心情沮丧。两条杂种狗一点精神也没有;它们身上惟一没有被摧毁的,就是那一身骨头了。
由于新来的狗不可救药,毫无希望,而老队的狗们经过连续不断的二千五百英里的跋涉后疲惫不堪,前景不容乐观,一片黑暗。但是那两个男人的心情却相当愉快。他们也很骄傲。他们有十四头狗,事情做得相当漂亮。他们看见了其他的雪橇越过山口朝道森进发,也看到从道森来的雪橇,但是他们从没有看到有哪一辆雪橇是用十四头狗拖拉的。由于北极地区旅行的特点所致,有一个原因说明为什么不该让十四头狗拉一辆雪橇,那就是因为一辆雪橇不可能携带得了十四头狗的食物。但是,查尔斯和哈尔不知道这一点。他们曾用铅笔为这次旅行仔细筹划过,一条狗吃多少,多少条狗又吃多少,共需多少天,证毕。默西迪丝从他们后面看看,明白地点点头,这很简单嘛。
第二天上午,时间已不早了,巴克带领着长长的队伍走上街头。队伍没有半点生气,在它及它伙伴们的身上既没活力也没有精神。它们在身心极度疲倦中出发了。从盐水到道森的路已经走了四次,它现在处在疲劳与亏乏的状态,可又一次面临着同样的旅途,这一点使得它心里很苦涩。它的心思不在干活上,其他狗的心思也与它一样。外来狗胆小,害怕,原来队伍里的狗对它们的主人缺乏信心。
巴克隐约感到,这两个男人和这一个女人是靠不住的。他们做事不懂得方法,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情况就变得很清楚,他们也学不会什么。他们在所有事情上都闲散松垮,缺乏秩序感或纪律性。他们花了半个晚上的时间,搭了一个懒散的营房,用整整半个上午的时间进行拔营、装雪橇,而且事情做得很草率,因此这天的其他时间里,他们忙着停车,重新装载物品。有几天,他们十英里路都走不了。有几天,他们压根儿没法动身。但没有哪一天,他们能成功地走完两个男人所预计的距离的一半以上,而这个预计距离是他们用于计算狗食的基础。
他们会短缺狗的食物,这是不虚弱,默西迪丝可避免的了。但是,他们给狗超量进食,这加速了食物短缺局面的到来,使得吃不饱肚子的这一天更为逼近。外来狗的消化能力没有经过长期饥饿的锻炼,忍受不住饥饿,有着如狼似虎的食欲。而且当疲竭的爱斯基摩狗拉车虚弱无力的时候,哈尔肯定原定的定量太小。他给定量加了倍。尤其是,当默西迪丝漂亮的眼睛里含着泪水和咽喉里带着颤音,还不能诱使他再给狗多吃一点的时候,她便从鱼袋里偷了鱼,悄悄地给它们吃。然而,巴克和爱斯基摩犬所需要的不是吃东西,而是休息。并且,它们虽然行进速度缓慢,但是它们所拉的重负使它们的气力严重衰竭。
接着便出现了半饥半饱的日子。有一天,哈尔终于意识到,他的狗用食物耗去了一半,而路程只走了四分之一;再者,他无论如何也买不到额外的狗食品。于是,他一方面减少了原来的定量,另一方面努力增加每天的行程。他的姐姐和姐夫也支持他的做法;但是,他们因装备的沉重以及自己的无能为力而生出挫败感。给狗少吃是容易办到的事情;但是要让狗跑快,就做不到了,他们自己做不到早起,做准备上路的工作,也就不可能增加行路的时间。他们非但不知道如何使狗干活,甚至连自己该怎样干活也不懂。
第一个离去的是达勃。它是个可怜的动作笨拙的小偷,偷盗时常常被捉住,遭到惩罚,尽管如此,它干起活来却忠心耿耿。它肩胛扭伤后没有得到治疗与休息,病情愈来愈重,直到最后,哈尔用左轮手枪将它打死。当地有一句俗语,说外来狗只吃爱斯基摩犬的那点食量会饿死,因此,巴克手下六条外来狗只能吃到爱斯基摩狗定量的一半,也就只有死路一条了。纽芬兰犬先死,接着是三只短毛向导犬,两头杂种狗顽固地活着,死死地抓住生命不放,但是最终还是死了。
至此,那三个人身上的南方大地的所有彬彬有礼与温文尔雅都消失了。北极之旅在失去了其魅力和浪漫色彩后,在他们看来,已变成了残酷无情的现实,他们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给这样的现实压倒了。默西迪丝不再抱着狗哭泣,而是整天暗自流泪,或者与她的丈夫和兄弟吵架。争吵是一件使他们永不感到疲倦的事。他们的坏脾气源于他们的苦恼,随着苦恼增加,脾气也就愈加糟糕,苦恼越大,脾气就加倍地坏,坏到将苦恼都抛在了脑后的程度。那种长途跋涉中所体现出的坚忍不拔精神,那种拼命苦干、不怕痛苦、并保持说话悦耳动人、心地和善的状态,没有出现在那两个男人与那个女人的身上。他们身上连这种影子都找不到。他们浑身僵硬,痛苦不堪;肌肉在作痛,骨头在作痛,他们的心也在作痛;正因为如此,他们说话刻薄刺耳,从早晨张开嘴巴,就是刺耳的话,一直持续到晚上说的最后一句话。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默西迪丝给他们机会,查尔斯和哈尔就争吵不休。他们两人都坚信,自己干的活超过了对方,而且一有机会,他们都不回避将这种话讲出来。默西迪丝有时站在她的丈夫的一边,有时站在她弟弟的一边。其结果就是一场无休止的兄弟间激烈争吵。吵因是谁应该去为火堆砍几根柴火,而这样的一场争吵(一场只涉及查尔斯与哈尔的争吵)马上会扯上家里的其他人,扯上好几千英里远的亲属,父亲、母亲、叔父、堂兄弟等,其中一些早已死了。哈尔的艺术观点、或者他母亲的兄弟曾写过的那种社会剧与砍几根柴火有哪门子的关系,实在令人费解。然而,争吵既可能朝着这样的方向蔓延发展,也有可能朝着查尔斯的政治偏见的方向发展。说查尔斯妹妹的惹事生非的嘴巴应该与点一个育空地区的营火有关系,这显然只有默西迪丝这么认为,她对这个话题大作了一番文章,顺便对她丈夫家庭不幸拥有的其他一些特色借题发挥了一通,使自己大大轻松了一阵。在此期间,火没人点,营房搭了个半拉子,狗没人喂。
默西迪丝有一种特殊的委屈——性别的委屈。她漂亮,温柔,她一生中,男人们始终是骑士风度般地对待她。可是,目前她丈夫及弟弟对待她的态度没有半点骑士风度。无能为力,是她的习惯。他们抱怨说。他们所指责的,是她最基本的性别特权。而这一点却使得他们无法忍受。她不再为狗考虑,就因为感到酸痛和疲劳,便坚持要坐雪橇。她是长得漂亮温柔,但是她体重却有一百二十英镑——对身体虚弱而又半饥半饱的动物来说真是雪上加霜。她坐了几天雪橇,直到它们半途倒下,雪橇停下一动也不动为止。查尔斯和哈尔恳求她从雪橇上下来步行,他们乞求她,央求她,而她则流着泪,把他们的种种残忍对着上苍好好诉说了一通。
有一次,他们动用武力,硬将她从雪橇上抱了下来。他们以后再没有做过类似的事。而她像一个被惯坏的孩子,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路上。他们继续赶路,而她坐着不动。在行了三英里之后,他们卸了雪橇,返回来接她,又凭借武力把她抱回到雪橇上。
在他们自己极度痛苦中,却对他们动物的痛苦漠然视之。哈尔的理论是,人必须变得心狠手辣。他在别人身上施行了这个理论。开始时,他把这个理论灌输给他的姐姐和姐夫。灌输没成,他就用棍棒敲打的办法,将这个理论锤入狗的肌肤里。在五指湖,狗食吃完了,一个没有牙齿的印第安老太太要用几英磅的冻马皮换那支挂在哈尔屁股上、与那把大狩猎刀挂在一起的手枪。这种马皮是非常糟糕的代食品,它好像是六个月前从牧马人饿死的马身上剥来的。由于是冻结在那里,吃起来就像是白铁条,狗使劲将它吞入胃里,它融化成细细的、没有营养的皮绳及一团团的短毛发,吃了既难受又不消化。
经过所有这一切,巴克依然蹒跚地走在队伍的最前头,它感觉如在噩梦中一般。它能拉时尽力地拉;拉不动的时候,便倒在地上,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鞭子或棍棒落到它的身上,把它再次赶着站起来。它那身漂亮的毛皮已失去其应有的硬度及光泽。它们无力地倒在那里,邋里邋遢的,在遭哈尔棍棒打伤的地方,与干血缠结在一起。它的肌肉消瘦成一根根缠结的筋,肉垫已经看不见了,所以,透过它松弛的外皮,骨架里的每根肋骨和每根骨头都轮廓分明。见之,令人心碎,只是巴克的心是坚不可摧的。穿红毛衣的那个人已经证实那一点。
既然巴克的身体状况如此,它的伙伴状况也相差无几。它们一个个都成了游动的骨架。包括巴克在内,现在总共剩七条狗。它们都处在痛苦的深渊中,对鞭子抽打的刺骨疼痛及棍棒打出的青肿已毫无感觉。打在身上的疼痛变得隐隐约约,不怎么感觉得到,就如它们眼中所见的、耳中所闻的东西好像都变得隐隐约约与虚无飘渺那样。它们半点声息都没有,或者说一点声息都没有了。它们成了一只只包着骨头的皮袋子,其中微微地扑嗤着生命的火花。停下来的时候,它们像死狗一般,连挽具也不脱就倒下了,火花变得暗淡、苍白,仿佛要熄灭了一样。当棍棒或鞭子落到它们身上的时候,火花无力地扑嗤起来,于是,它们跌跌撞撞地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向前走。
于是,有一天,性情温和的贝里倒下了,没有站起来。哈尔已将他的左轮手枪卖了,所以他拿起斧子,在贝里身上还套着绳索倒在那里的时候,就往它头上砸去,接着将套索弄断,把尸体拖到了一边。巴克亲眼看见了,它的伙伴们亲眼看见了,它们知道,这样的结局离它们不远了。第二天,柯纳没了,它们只剩下五个:乔身处这样的环境,也不恶作剧了;派克走路又瘸又跛,神志半昏迷半清醒,但已经不再是清醒得还能装病;独眼狗索尔莱克斯,依然忠心耿耿地勤劳地拉着雪橇,并且它为自己拉的力气太小而忧心忡忡;梯克那个冬天并没有跑很远的路,但因它不如其他的狗经验丰富,而显得格外疲惫;巴克尽管还走在队伍之首,但它不再强迫大家遵守纪律,也不努力强行实施严明的纪律,大多数的时候,它虚弱得目光模糊,只靠道路隐约出现在眼前,双脚模糊地触摸,才保持了方向。
美丽的春天来到了,但是,不论是狗还是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每一天,太阳升起的时间早了,落下晚了。清晨三点,黎明就来临了,而黄昏延续到晚上九点才肯离去。这漫长的一整天都是骄阳如火。可怕的严冬时的沉寂已换上美妙春天里生命初醒时的悄声细语。细语悄声从整个大地响起,充满着生的喜悦。它们来自又一次恢复生命力的事物,来自于在漫长的寒冬岁月里曾经死去、久久无声无息的东西。松树里树汁正在上升。柳树和白杨冒出了嫩芽。灌木和藤蔓披上了嫩绿的春装。蟋蟀在夜间唱歌,白天,各式各样潜行慢爬的生物都沙沙地爬到阳光下。鹧鸪和啄木鸟在森林里敲敲打打,发出隆隆的响声。松鼠喋喋不休,小鸟儿又歌又唱,野鸟在头顶上发出刺耳的叫声,它们从南方飞来,形成了划破天空的漂亮人字形。
每一个小山坡上流出了涓涓细流,那是看不见的泉水的旋律。万物都在消融,都在变得柔软,变得充满活力。育空河正竭力挣脱冰霜的束缚。它从底下慢慢地解冻;太阳从上方将冰融化。气穴形成了,裂缝出现了,冰裂河开,块块薄冰整块地落进了河水里。而在生命苏醒的时候,在这一切破裂、劈碎和搏动发生的时候,那两个男人和那个女人以及那队狗,像是走向死神的徒步者,摇摇晃晃地走在火焰般的阳光下,穿过轻轻吹拂的微风。
狗越发虚弱,默西迪丝坐在雪橇上哭泣,哈尔在干巴巴地骂人,查尔斯眼巴巴地望得直淌水,他们在白河口跌跌撞撞地进了约翰?桑顿的营房。当他们停住的时候,狗全都倒下了,犹如被打死了一般。默西迪丝擦干眼睛,看着约翰?桑顿。查尔斯在一根圆木上坐下来休息。他艰难地缓缓坐下,全身僵硬。哈尔开口说话。约翰?桑顿在它用桦树树枝削斧子的把手,已经快削好了。他一边削,一边听,用一两个字作答,听到讨教时,简洁地说了他的建议。他了解这种人,于是他虽嘴上在谈建议,但心中确信他们是不会采纳的。
桑顿警告说,不要在融化的冰上冒险。哈尔听后,答道:“上面的人也告诉我们,冰道下面已经脱落,我们最好暂时停下来休息。他们对我们说,我们到不了白河,可我们来了。”最后的话里带着得意的嘲讽口气。
“可他们说的是真话,”约翰?桑顿回答说,“冰道下面随时都可能脱落。只有傻瓜,碰运气的傻瓜,才能走过来。我坦率地告诉你,就是把阿拉斯加州的金子全部给我,我也不会用我这把骨头在冰河上冒险。”
“我想,那是因为你不是傻瓜,”哈尔说,“尽管如此,我们还要继续朝道森走。”他把他的鞭子解开,“起来,巴克!嗨!起来!继续上路!”
桑顿继续削木头,他知道,要阻挡傻瓜干傻事是毫无价值的;而世界上有那么两三个傻瓜,也无伤什么大雅。
但是,狗队听到命令后并没有起身。相当长的时间以来,这个队伍都必须靠鞭打才能激发动力。鞭子来回闪动着,残酷地行使着它的使命。约翰?桑顿紧抿着嘴唇。索尔莱克斯是第一个爬起来的,梯克随后,接着是乔,同时,它还在痛苦地呻吟。派克忍住疼痛,努力要站起来。两次都快起来了,但都又倒了下去,第三次它才勉强站了起来。巴克没有站起身。它静静地躺在它倒下的地方。鞭子一次又一次地打在它的身上,但它既不哭诉,也不挣扎。桑顿好几次欲开口说话,但都改变了主意。他的眼睛潮湿了,鞭打还在继续,巴克站起身,犹豫不决地来回走着。
这是巴克第一次失职,这本身就足以使哈尔勃然大怒。他把鞭子换成了惯用的棍棒。棍棒像雨点一样重重地打在巴克的身上,它还是一动也不动。与它的伙伴相同的是,它现在仅仅只能做到站起身而已,但是,与它们不同的是,它已经下决心不站起来。它蒙地感觉到,厄运即将来临。当它进入河堤的时候,这种感觉就非常强烈,而且它一直驻留在它的心中。它的脚整天都站在融化的薄冰上,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它好像感觉到灾难迫在眉睫,而它的主人就在前面的冰上竭力驱赶着它。它一动也不动。它已历尽千辛万苦,经过了长途跋涉的磨难,因此,棒打也不觉得有多少疼痛。木棒不停地落到它的肉体上,它体内的生命火花摇曳不定,暗淡下去,几乎快要熄灭了。它感到一种奇异的麻木。似乎在很遥远的地方,它意识到自己正在挨打,最后的疼痛感觉离它而去。虽然它还能隐隐约约听见棍棒打在它的身上的响声,但它不再有什么感觉。但是那不再是它的身体,它的身体似乎在遥远的地方。
正在这时,约翰?桑顿没有警告一声,就突然扑到拿着棍棒的男人身上,同时,他嘴里叫喊了一声,声音含糊不清,很像动物的嗥叫。哈尔被这突然的袭击扑得仰面往后倒去,犹如被一棵倒下的树打中了似的。默西迪丝尖叫起来。查尔斯眼巴巴地在一边看着,他擦干淌着水的眼睛,但由于身体僵硬,他没有站起来。
约翰?桑顿高高地站哈尔之上,拼命控制自己,他气得浑身痉挛,说不出话来。
“如果你再打那条狗,我就杀了你,”他终于声音断断续续地说话了。
“它是我的狗,”哈尔醒悟过来时答道,他把血从嘴角边擦去,“你给我滚开,否则我会好好收拾你的。我要到道森去。”
桑顿挡在他和巴克之间,表示他不想走开。哈尔拔出他的长猎刀。默西迪丝一边尖叫,一边哭,一边还在哈哈大笑,纯粹是一副歇斯底里的混乱与疯狂。桑顿用斧头把敲打哈尔的指关节,敲得猎刀落在了地上。哈尔想捡起刀,他又一次打他的指关节。然后,他弯下身子,自己把刀捡了起来,他上前两刀,把巴克的挽绳割断。
哈尔已经没有再战的斗志。而且他的双手,还是说双臂更合适,被他的姐姐拖住了,他也空不出手;再说巴克也快死了,再也不能用来拉雪橇。几分钟之后,他们离开河堤,朝河下走去。巴克听到他们离去,抬起头注视着。派克走在前面,索尔莱克斯在压阵,中间是乔和梯克。它们摇摇晃晃,打着趔趄。默西迪丝乘坐在满载的雪橇上。哈尔在方向杆处带路,查尔斯蹒跚地走在最后。
在巴克看着他们的时候,桑顿跪在它的身旁,用粗糙、温柔的手在它身上寻找断了的骨头。他发现,它身上有许多乌青,它正处在极度饥饿之中。此外,他并没有发现断骨,而到了这个时候,雪橇早已到了四分之一英里之远了。狗和人共同注视着雪橇在冰上爬行。突然,他们看到雪橇的后部坠落了下去,如陷入车辙那样,哈尔抓着的方向杆猛地翘到了半空。默西迪丝的尖叫声传入了他们的耳朵。他们看见查尔斯转动身子,退了一步,接着,一大片的冰塌了下去,狗与人一块儿消失了。河上只剩下一个张着大口的冰洞。冰道的底部已经脱落了。
“你这可怜的家伙。”约翰?桑顿说道。巴克舔了舔他的手。
第六章 为了一个人的爱
约翰?桑顿在去年十二月冻坏了脚,他的伙伴们为他安排舒适后,离他而去,让他恢复健康,而他们自己则坐上圆木做成的木筏,溯江而上,往道森去了。在营救巴克的时候,约翰?桑顿走路时脚还有些瘸,但是随着天气不断转暖,轻微的瘸脚就消失了。在悠长的春天日子里,巴克躺在河岸旁,眼睛注视着奔流的江水,耳朵懒散地听着鸟儿唱着歌,大自然哼着曲儿,它慢慢地恢复了体力。
行走了三千英里后能休息一下,真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巴克的伤疤愈合了,它的肌肉隆了起来,肉重新又盖住了它的骨头,不再是瘦骨嶙峋的样子了,但是有一点必须承认,它变得懒惰了。就这点而言,大家都在虚度光阴——巴克、约翰?桑顿、斯基特及尼格——都在等待木筏来将它们运往道森。斯基特是条爱尔兰塞特种小猎狗,它早早地与巴克交了朋友,当时巴克还奄奄一息,无法讨厌它的主动套近乎。有些狗有给人治病的本领,它就是这样的狗;就如母猫洗它的猫崽儿那样,它清洗了巴克伤口。而且经常地给它清洗,每天早晨它吃完早饭,它就履行它给自己指定的职责,后来巴克就如期待桑顿的照顾那样,开始期待它的服侍。尼格同样很友好,尽管表露得不那么直接,它是一条大黑狗,一半侦探犬种,一半是猎鹿犬种,一双眼睛总带着笑意,它有着非常好的脾气。
让巴克惊奇的是,这些狗没对它表示嫉妒。它们一同分享着约翰?桑顿的厚道和宽容。在巴克渐渐长得强壮的时候,它们吸引它去参加各式各样的荒唐游戏,连桑顿自己都忍不住加盟于其中;这样,巴克在游戏中恢复了健康,并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它第一次有了爱,真正热烈的爱。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峡谷的法官米勒家里,它没有体验过这种爱。它与法官的儿子们一同狩猎和徒步旅行,与他们建立的是一种工作伙伴关系;它陪着法官的孙儿们时,成了他们的神气十足的保护神;它与法官本人建立了一种庄严高贵的友谊。但是约翰?桑顿所唤醒的是一种强烈的、炽热的爱,它是崇拜,是疯狂。
这个男人救了它的生命,这件事非同小可;而且他是个理想的男主人。其他的人从责任感及工作利益的角度关心它们的幸福;他关心的是它的幸福,仿佛狗是他自己的孩子一般,他因为情不自禁才这么做的。并且他想到不仅仅是这些。他忘不了亲切地问候一声或者说上一句令人振奋的话语,他还会坐下来与它们进行长时间的交谈——他把这种交谈称作“瞎吹”——不仅是它们也包括他自己感到这样的交谈无比快乐。他习惯粗暴地用双手捧住巴克的头,自己的头枕在巴克的头上,来回地摇动,嘴里用各种各样的诨名叫它,但这些诨名在巴克的耳里便成了昵称。巴克知道,没有比这粗暴的相拥以及低声的咒骂更快乐的事了,每一次前后来回的摇晃,它都觉得它的心好像都快从它的体内蹦出来了,它沉浸在销魂般的极大的快乐之中。当放开时,它的脚跳着站了起来,它的嘴在笑,眼睛在闪着动人的目光,它的喉咙在颤抖,含着没有发出的声音,它就这样一动不动站在那儿,约翰?桑顿肃然起敬地喊道:“我的天啊!你几乎能开口说话了!”
巴克有一种表达爱的方法,那看上去很像要伤害人。它经常用嘴抓起桑顿的手,用力咬住,以至于手上好一会儿还留下他的齿印。正如巴克把诨名作昵称理解一样,这个男人也把它的齿印看作是爱抚。
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巴克的爱是用崇拜表达的。桑顿触摸它时或对它讲话时,它欣喜若狂,但是,它并不强求爱的赐予。斯基特就不同了,它习惯用鼻子挤到桑顿的手心下面,在那里蹭来蹭去,直到受到抚摸为止,尼格也不同,它会坐直身子,把硕大的头脑放在桑顿膝盖上,而巴克则满足于远远地看着。它会在桑顿的脚旁一小时一小时地躺着,带着渴望与清醒,仰望着他的脸,端详着他,琢磨着他,饶有兴趣地追踪着那脸上掠过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变化。或者,它也很有可能会躺在更远一点的地方,或在侧面,或在他身后,注视着这个男人的轮廓以及他身体难得发出的动作。巴克凝视的目光,经常会使约翰?桑顿转过头来,他一语不发地回视着巴克,正如巴克的感情在它的目光中流露一样,约翰?桑顿满心的爱意也闪烁在他的目光中。
在得到营救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巴克都不希望桑顿离开它的视野。从离开帐篷的那刻起,到他重新返回帐篷,巴克都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自从它进入北国以来,它的主人们总是转瞬即逝,这在它心中养成了一种主人不会常驻的恐惧心理。它担心桑顿会像毕罗尔特、弗兰克斯以及半苏格兰血统的混血儿那样,从它的生活中消失。甚至在夜里,在梦中,它都在承受着这种恐惧的折磨。在恐惧的时候,它会摆脱睡意,悄悄从寒冷中爬到帐篷旁边,站在那里,倾听男主人的鼻息声。
它对约翰?桑顿的这种热爱似乎是温文尔雅的文明的影响。然而,北国生活在它身上所唤醒的原始血统依然跃跃欲试,充满着活力。忠实和奉献——火和房的产物——是它的特性;可是,它保留了它的野性和狡猾。它是荒野之子,它从荒野来到约翰?桑顿的火堆旁,坐了下来,它并不是一条身上烙着几代文明烙印的温文尔雅的南方狗。由于它对这个男人的一腔热爱,它不能从他那里偷东西,但是在别人那里,在别的帐篷里,它会毫不犹豫地行窃;而且盗窃时的狡诈使它能免遭被发现的危险。
它的脸上和身体上,留下很多狗的齿印,而它打起架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凶猛,甚至更加精明狡猾。斯基特与尼格性情太温和,不会吵架——再说,它们是约翰?桑顿的狗;但是,陌生狗,无论是什么品种的狗或是怎样勇敢的狗,迅速承认了巴克的霸权地位,或者发现自己在与一个可怕的敌人进行殊死的抗争。而巴克是毫不留情的。它已经领教了棍棒和犬牙的法则,它决不放弃一个机会,由于它早已走上了死亡之路,因此面对敌手,它决不退步。它从丝毛犬的身上获得教训,从警方及拉邮橇的强大的好斗的狗那里获得教训,知道没有中庸之道可行。它不是当霸主就是当奴隶;表示仁慈便是弱点。在原始的生命里不存在慈悲。慈悲会被误认为恐惧,而这样的误解铸就了死亡。你要么去杀戮,要么或者被杀死,你要么当吞食者,要么被吞噬,这就是法律;这条训令,是从远古时代传下来的,它服从于这条训令。
这条训令已很年老,比它眼前所见的岁月及呼吸的空气要年长。它联系着过去与现在,而它身后的永恒,带着强有力的节奏中在跳动,随着这种节奏,潮涨潮落,四季更替,它也在发生变化。它长着宽大的胸脯,白色的犬牙,长长的皮毛,坐在约翰?桑顿的火堆旁;但是在它的身后,有各种各样的狗及野狼的幽灵,它们迫不及待,蠢蠢欲动,要品尝它所吃的肉味,对它所喝的水垂涎欲滴,嗅着它放的臭屁,与它一同倾听并告诉它,森林里野蛮生命所发出的声音是什么样的;它们支配着它的情绪,引导着它的行动,在它躺下时,与它一同躺下睡觉,与它一同进入梦乡,并能超越它,将它们自己成为它梦中的内容。
因此,这些鬼怪幽灵不容分说地召唤着它,于是人类及人类的要求一天天地离它远去。在森林深处,传来了一种呼唤,它时常听到这种呼唤,它莫名其妙地刺激着,引诱着它,它觉得自己忍不住要掉过头,离开火堆以及火堆旁久经踩踏的泥土,扑入森林,一直向前,它不清楚自己将走向何处,为什么要向前走;它也不想清楚,要去什么地方,为什么要去,在森林深处,这呼唤听上去很专制生硬。它虽然经常走到那绵绵不断的大地及绿树阴里,但是对约翰?桑顿的爱总是再一次将它拉回到了火堆旁。
只有桑顿一人勾留住了它,其余人似乎都微不足道。难得相遇的旅行者称赞它,宠爱它;但是对这些它都无动于衷,甚至对表现得过头的人,它会站起来走得远远的。当桑顿的伙伴汉斯和皮特坐着叫人望眼欲穿的木筏到来的时候,巴克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后来它才听说他们与桑顿是亲密朋友;知道这一层关系后,它才宽容地对待他们,接受他们的各种好意,但态度很勉强,似乎接受他们的好意,那是对他们的恩宠。他们与桑顿一样,都人高马大,活得潇洒自然,思维简单,目光明亮;在他们的木筏被卷入道森锯木厂附近的那个大旋涡之前,他们就理解了它及它的行为举止,因此,没有强求从它那里得到如他们从斯基特及尼格身上得到的那种亲近。
不过,巴克对桑顿的爱好像在不断增加。在这些人中,只有他可以在夏天的旅行中,在巴克的背上放上一个旅行包。当桑顿开口发令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倒巴克。一天(他们用抵押木筏的收益做了物质保证,离开道森,往塔纳诺河的上游进发),这些男人与众狗们正坐在一个悬崖顶上,这是个悬崖峭壁,脚下三百英尺处就是岩基。约翰?桑顿坐在近崖边,巴克坐在他的前头。桑顿这时突发奇想,并将汉斯和皮特的注意吸引到他的奇思怪念上来。“跳,巴克!”他发出命令,手臂向外一划,划向深渊的上方。紧接着,他便与巴克扭作一团,在悬崖边上挣扎,汉斯和皮特赶紧将他们拉回了安全地带。
“真不可思议。”皮特说,这时惊险一幕已过,大家能开口说话了。
桑顿摇了摇他的头。“是的,漂亮极了,但也可怕极了。你们可知道,有时这一点让我很害怕。”
“他在你身边时,我就别梦想碰你一下。”皮特下结论般地说,他的头朝巴克方向点了一下。
“对,就是这样的!”汉斯也附和道,“我也别想。”
在这一年临近结束的时候,在瑟克尔城,皮特的担心得到了验证。“黑脸”伯顿是个脾气暴躁、心怀叵测的人,他在酒吧里向一个新手寻事吵架。桑顿见了和气地劝架。巴克按它的老习惯,伏躺在一个角落里,头枕在爪上,眼睛留神着它男主人的每一个行动。伯顿趁人不备时,突然从肩头一拳打出去。桑顿被打得一个转向,好不容易抓住柜台的扶手,才没有倒在地上。
这时,只听一声吼叫,旁观的人耳中听到既不是狗叫,也不是犬吠,那叫声称做咆哮最合适不过,只见巴克离开地面,向上纵身一跳,扑向伯顿的咽喉。伯顿本能地伸出手臂挡住,才保持了命,但是他摔倒在地上,巴克骑在他的身上。巴克松开咬住他手臂的牙齿,再一次去咬他的咽喉。这回,伯顿没有完全挡得了,于是,他的咽喉被撕咬开来。这时,大伙扑向巴克,将它赶开;但是,当外科医生检查流血情况时,它还在那里徘徊着,狂怒地嗥叫着,试图冲进去,被一排棍棒赶了回来。于是,当场召开了“矿工会议”,判定狗容易发狂,于是巴克被驱逐出了门。但是它却因此出了名,从那天起,它的名字传遍了阿拉斯加的每一个营地。
后来,在那年的秋天,它又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救了约翰?桑顿的生命。三个伙伴在四十英里溪上航行的时候,他们在一段险恶湍流里放下了一只窄长的撑杆小船。汉斯和皮特沿着河岸,挨着一棵一棵的树用一根马尼拉揽绳,给船制动,桑顿留在小船上,用撑杆撑着小船向下航行,并对着岸上喊着指令。巴克在岸上与小船并肩而行,它心里在发愁,在担忧,眼睛一刻也不离开它的男主人。
在一个特别险恶的地方,一块露出水外的暗礁突出在河中央。汉斯放出绳子,桑顿撑着小船往溪流中央过去,要躲过那块暗礁。汉斯手里拿着绳子头,沿着河岸向前跑去,要制住小船。小船确实躲过了暗礁,并且它如急流般地飞流直下,汉斯想用绳控制住它,但动作太猛了些。小船摇摇晃晃朝岸边翻倒,船底翻了天,桑顿被摔离了小船,被水流带向湍流中最危险的地方,那地方的水流既湍急又凶猛,任何落水者都不可能从中活着游回来。
巴克立刻跳入湍流中;并在三百码远的尽头,在一股翻滚的旋涡中,它追赶上了桑顿。当巴克感到他抓住了它尾部的时候,便使出全身的力气,朝岸边奋力游去。但是游向岸边的速度非常缓慢;顺流急下的速度却快得惊人。下面传来排山倒海的水的轰鸣声,那里的水将更加凶野,岩石如巨梳的梳齿,水流在上面撞得水花飞溅,他们正处在水流最后一段急速俯冲直下的开端,其吞噬力大得吓人,桑顿知道游到岸边是不可能的事。他猛地从一块岩石上擦过,第二块岩石撞得他浑身疼痛,接着一股粉碎性的冲力将他朝第三块岩石撞去。他放开巴克,用双手抓紧岩石滑溜溜的顶部,并且在湍流翻滚、急水轰鸣中大声地喊:“走开,巴克!走开!”
巴克自己都管不住了,被水流往下卷去,它拼命挣扎,可是无力返回。当它听桑顿重复指令的时候,它将身子部分地抬出水面,高高地抬起头,似乎想再最后看一眼,然后,顺从地向岸边游去。它强有力地向前游去,但是最后,在它无法继续游,开始遭毁灭的关头,皮特和汉斯将它拖上了岸。
他们知道,在强大的水流面前,人抓住滑溜溜的岩石的时间只是几分钟而已,于是他们尽快跑回河岸,向桑顿抓住岩石的上游跑去。他们把那根用于给船制动的绳子系在巴克的脖子与肩膀上,同时注意既不至于把它勒死,又不能阻碍它游泳,然后,把它放入湍流中。它勇敢地划着水,但是没有立即朝河心游去。等它发现这个错误时,已经太迟了,这时,它与桑顿已并排而行,相互间只相差五六下划水的距离,而它却无望地被湍流卷了过去。
汉斯迅速用绳子给它制动,犹如巴克是一条小船。它身上的绳子在水流中收紧了,它被猛地拉到水下,于是它一直留在水面下,直到身子撞到河岸上,被拉出水面为止。它给淹得半死,汉斯和皮特扑到它身上,拍打着它的身体,使它恢复呼吸,并将它体内的水拍打出来。它趔趄地站起来,但又倒了下去。他们听到了桑顿微弱的声音,虽然他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但他们知道他已身临绝境。男主人的声音像电击一样,在巴克身上起了作用。它跳起来,朝那两个男人前面的河岸跑去,来到前面一次跳入湍流的地方。再一次绑好绳子,它又出发了,它再一次奋力划去,但这次笔直游向河心。它已经算错了一次,它不会第二次犯这样的错误。汉斯放出绳子,但又不让它出现松弛,同时,皮特当心绳子不乱作一团。巴克继续向河心游去,直到它与桑顿形成前后一直线;然后它转过身,以快车的速度笔直向他游过去。桑顿看见它游来了,巴克就像是一根古代的攻城木槌,撞击着他,尽管他身后水流强大有力,他伸出双臂,搂住了那个毛发蓬乱的脖子。汉斯把绳子绕树系住,使劲拖动着水下的巴克和桑顿。而他们感到给扼住了气,快要窒息了,人与狗一会儿你在上面,一会儿他翻到了上面,他们从参差不平的溪底拖过,猛烈地撞击着一块块的岩石及暗礁,他们就这样来到了岸边。
桑顿肚子向下趴着,汉斯和皮特用一根漂流原木使劲在他身上来回推动,他苏醒了过来。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巴克,这时的巴克身体软而无力,明显没了生气,尼格正在啼嚎,斯基特正在舐它的那张湿乎乎的脸及闭着的眼睛。桑顿虽然自己伤痕累累,然而当巴克苏醒过来时,他还从头到尾仔细地检查了它的身体,发现它断了三根肋骨。“那也好,”他宣布说,“我们就地扎营。”于是他们就扎下营来,一直等巴克的肋骨长好,并能够行走为止。
那个冬天,巴克在道森又有了一起惊人的创举,也许没有那么充满英雄气概,但是足于让人们把它的名字在阿拉斯加著名的图腾柱上抬高好几个级别。这个创举尤其令这三个男人感到高兴;因为他们正需要成套装备,能进行他们向往已久的到未开垦的处女地东部进发的旅行,这时的东部还没有出现矿工。事情是由在黄金国沙龙的谈话引起的,人们在那里吹嘘夸耀起他们心爱的狗。由于巴克以前的英勇事迹,自然成了这些人谈论的对象,桑顿不得不坚决捍卫着它的声誉。吹嘘了半个小时后,有人说,他的狗不仅能拖动五百磅重的雪橇,还能自如拉着雪橇行走;另一个男人吹牛说他的狗能拉六百磅重的雪橇;第三个人说他的能拉七百磅。
“呸!呸!”约翰?桑顿说。“巴克能拉一千磅。”
“不仅能拖动雪橇,而且还能走上一百码远?”马修森追问说,一个幸运大王,是他夸海口说了七百磅。
“不仅能拖动雪橇,而且能走一百码远。”约翰?桑顿镇静地说。
“那行,”马修森故意慢条斯理地说,目的是要让大家都听仔细,“我用一千美元作赌注说不行。喏,钱在这里。”他边说边把大香肠大小的一袋砂金砰的一声放在柜台上。
没有人开口说一句话。
桑顿本想以势压人,如果这可以说是以势压人的话,他自己反倒给吓唬住了。他只觉得一股热血在缓缓地向他的脸上涌。他的舌头已经出卖了他。他不知道巴克拖不拖得动一千磅。那可是半吨重!这惊人的重量可把他吓慌了。他一直相信,巴克力大无比,经常心中以为他能拖得动这样的重负;但是,以前从没有如同现在那样,直接面对着这种可能性,十多个人一声不响地等待着,眼睛都在盯着他。再说,他没有一千块美元;汉斯和皮特也没有。
“我现在外面停着一辆雪橇,上面装着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袋,”马修森马上毫不留情地接着说道,“因此,别让这一点叫你为难。”
桑顿没作回答。他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他像一个失去思考能力的人,正在寻找使他重新恢复思考能力的事物,他向一张张的脸看去。吉姆?奥布赖恩的脸进入了他的眼帘,他是个淘金大王,是他的老朋友。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暗示,好像在鼓励他去做他连做梦都没有想做的事。
“你能借给我一千元吗?”他问道,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当然,”奥布赖恩答道,同时,将一只鼓鼓囊囊的袋子重重地放在了马修森的口袋旁边,“不过,我对这个畜生是否拖得动这么重的雪橇,没有太多的信心。”
黄金国里的人都一齐拥向街头,观看这场考验。桌子上全都空了,赌钱人与店里的人都出来看这场赌博的结果,都准备下注。几百个人穿着毛皮大衣,戴着毛皮手套,围站在雪橇的两侧附近。马修森的雪橇上装着一千磅重的面粉,在那里已停留了两三个小时了,天气极冷——零下六十摄氏度——滑板已与硬邦邦的雪紧紧地冻在了一起。二成的人下赌说巴克拖不动,一成的人下赌说它拖得动。接着,大家对“拖动”这个词的模棱两可的意义争论了起来。奥布赖恩坚持说,桑顿有权将滑板扳松,让巴克将雪橇从静止状态下“拖动”起来。马修森则认为,“拖动”一词应包括将滑板从坚硬的雪里拖松的含义。目击这起打赌的大多数人都站在他的一方,于是,把赌注下到他一边的人数又增加了一成,形成三比一的阵势,赌巴克要输。
没有人站出来抗争。没有一个人相信巴克具有这样的能力。桑顿是匆忙中逼入打赌的境地的,他的心中本来也是疑虑重重的;而且此刻,他看着这副雪橇,雪橇前的雪地里蜷着拖车的十条狗,在他面对着这实实在在的事实的时候,他就愈加觉得巴克要完成这项任务是不可能的。马修森变得更加洋洋得意了。
“三比一!”他宣布道,“我再压一千元的注,桑顿,你看好吗?”
桑顿内心的疑虑明明白白地写在他的脸上,但是,他的斗志也被激发了起来——这种斗志超越了赌注,看不到不可能性的存在,耳中一切都听不到,只能听到战斗的厮杀声。他把汉斯和皮特叫到身边。他们的钱袋干瘪瘪的,再加上他自己的,三个伙伴也只凑足二百元。在他们的运气不好的时候,这笔钱就是他们的全部资本;但是他们毫不踌躇地放在马修森的钱袋旁边。
十头狗的套绳给解开,巴克套着它自己的套索,站好了拉雪橇的位置。它已受到人群兴奋的感染,觉得它必须为约翰?桑顿争光。对它堂皇的外表赞叹的声音由轻变响。这时的它,外表非常漂亮,没有一丁点儿的赘肉,那一百五十磅重的身体里全都是坚忍与刚强。它的毛皮泛着丝绸的光彩。它的鬃毛沿颈部往下一直到双肩半竖在那里,在静静地等待着,一有动静,就会竖起来,似乎无限的精力使得每一根毛发都充满了生命与活力。宽阔的胸脯和粗壮的前腿与它身体的其他部分非常相配,它的肌肉在它的肌肤下都成了一个个坚硬的球球。人们摸摸这些肌肉,说它们坚如钢铁,于是赌注比例往下降至二比一。
“天哪,伙计!天哪,伙计!”这个最新王朝里的一个成员,在结结巴巴地说,他是个实力强大的后起之秀,“在还没有开始前,我拿八百元作赌注,先生;只要它动起来,八百元就是你的了。”
桑顿摇摇头,走到巴克的身旁。
“你必须离它远些,”马修森抗议说,“不能推它,要远远地离开。”
人群中寂静无声,只能听到赌徒们的声音,他们在徒劳地下注说二比一。人人都承认,巴克是出色的畜生,但是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在他们眼里实在是个巨量,于是他们紧紧地攥住他们的钱袋。
桑顿在巴克的旁边跪了下来。他双手捧住它的头,面颊贴着它的面颊。他常习惯开玩笑地摇它的头,这次他没有这么做,也没有低声骂它的诨名;但是,他在它的耳朵里悄悄地说了几句话。“就像你爱我一样啊,巴克。就像你爱我一样啊。”他低声地说。巴克带着抑制的渴望悲鸣起来。
人群好奇地观看着。事情渐渐变得神秘起来。它看起来像在变魔术。桑顿要站起来了,巴克用它的嘴叼住他的手,用牙齿挤压着,然后慢慢地、很不情愿地放开。这是在回答,不是话语的回答,而是爱的回答。桑顿向后远远地退开。
“开始吧,巴克,”他说。
巴克拉紧缰绳,然后放松几英寸。这是它学到的办法。
“向右!”桑顿声音在紧张的寂静中清脆响亮。
巴克摆向右边,身体向下俯冲,将绳子松弛部分拉紧,它猛地一拉,将它一百五十磅的体重全使了出来。面粉袋颤动起来,下面的滑板发出劈劈啪啪的碎裂声。
“向左!”桑顿发出了命令。
巴克重复了以上的动作,这次它摆向了左面。劈啪响声变成了响亮的断裂声,雪橇的枢轴动了起来,滑板滑动了,向侧面滑了几英寸。雪橇动了。人们屏住呼吸,眼前发生的事都让他们完全傻眼了。
“好,向前走!”
桑顿的口令像子弹出膛,响彻云霄。巴克拼命往前压着身子,拉紧了缰绳。它的整个身体在使足劲的时候缩在了一起,发亮的皮毛下肌肉像有生命的东西一样在那里滚动,形成一个个团团。它那宽大的胸脯压向地面,它压低头颅,向前冲去,它的脚拼命向前舞动,爪子在紧实的雪地上抓出两排平行的印子。雪橇摇晃了,颤抖了,开始有点向前移动了。它的一只脚滑了一下,不知谁出声地呻吟了一下。雪橇摇摇晃晃,虽然它并没有再次真正停下,但是在看上去像是一系列的抽搐与颠簸中向前移动……半英寸……一英寸……二英寸……颤抖明显减少了;雪橇向前的冲力增大了,它控制住颠簸,雪橇平衡地向前移动了。
人们舒了一口气,又恢复了呼吸,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刚刚屏息静气了好一阵。桑顿跟在后面跑步,用简短的话鼓励巴克。距离早已测量过,当巴克到达标志着百码尽头的柴火堆时,便响起了一阵欢呼声,当它经过柴火堆,在听到命令后停下时,欢呼声已响得惊天动地。所有的人都在解开自己衣物,甚至马修森也是如此。空中飞舞着帽子和手套。人们在相互乱握手,也不管与谁握,他们激动得欢呼着,说出的话语无伦次、断断续续,谁也听不明白。
然而,桑顿这时跪了下来,跪在巴克的身旁。他头顶着巴克的头,在来回地摇动。那些急忙过来的人听到他在骂巴克,这次他久久地、激动地、轻声细气地、充满爱怜地咒骂着它。
“天哪,伙计!天哪,伙计!”那个实力很强的后起之秀唾沫星乱飞地说,“我给你一千元买这条狗,先生,一千元,先生——一千二百元,先生。”
桑顿站起来。他的眼睛里满是泪水。眼泪顺着他的面颊毫无顾忌地流了下来。“先生,”他对着那实力很强的后起之秀说,“不卖,先生。给我滚得远点,先生。这就是我的回答,先生。”
巴克用它的牙齿拉住桑顿的手。桑顿来回摇着它。旁观的人们似乎出于共同的意愿,有礼貌地一齐向后退去,退到远一些的地方;他们也没有再一次轻易地上来打扰他们。
第七章 呼唤在回响
巴克在五分钟的时间内为约翰?桑顿赢得了二千美元,这使得它的主人能够偿还一些债务,还能够携同他的伙伴们一同东进,去寻找人们传说中的一个方位不明的金矿,这个金矿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一样古老。很多人寻找过它;很少有人找到它;不少的人为了寻找它,便踏上了不归路。这座地点鲜为人知的金矿充满着悲剧的色彩,覆盖在神秘的面纱之下。没人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的。最古老的传说都没法追溯到它。早先的时候,那里就有一座古老的、摇摇欲坠的小屋。濒临死亡的人们抓住天然金块,曾对着小屋发誓,对着小屋所代表的金矿地点发誓,说这就是证据,这里确有金块,而这些金块与北方大地所见的任何等级的金子都不相同。
但是,没有一个活着的人曾深入过这座宝库,而死的已经死了;因此,约翰?桑顿、皮特、汉斯带上巴克以及其他五六条狗,向着东方,开始踏上了一条陌生的道路,他们要在与他们相差无几的人与狗失败的地方,成就一番事业。他们的雪橇沿着育空河走了七十英里,拐向左,走进斯图尔特河域,途经梅奥湖与麦奎斯钦湖,并继续沿着斯图尔特河向前,一直走到了河的尽头,这时的斯图尔特河只剩下一条小溪,他们沿着标志着美洲大陆之脊梁的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山峰上弯弯曲曲的小路向前行进。
约翰?桑顿对人或自然没有过多过高的要求。他并不恐惧荒野。只要有一把盐和一杆枪,他便能投入到茫茫荒野中,遍地可以食宿,想呆多久就可以呆多久。他像印第安人一样,不急不忙,在白天的行进途中一边捕猎着自己的饭菜;如果他捕猎不到食物,他还是像印第安人那样,继续赶路,内心并不焦虑,因为他知道他迟早会捕猎到的。因此,在这次了不起的东进旅途中,肉就是他们的饭菜,雪橇上装载的主要是弹药和工具,无限期的将来便是这次行程的时间安排。
对巴克来说,在陌生的地方狩猎、捕鱼、没有目标不确定地漫游,给它带来无限的快乐。有时,他们几个星期,一天连着一天都不停地行进;有时,他们连续几个星期到处扎营,狗儿们无事可做,到处游荡,三个男人用火烧的热量在冻结的腐殖土及砂砾层里烧出了一个个洞洞,淘洗了无数盘的泥沙。他们有时挨饿,有时暴饮暴食,全都听命于猎物是否丰富及狩猎的运气。夏天来临了,狗与人的背上都背着包裹,他们坐上木筏,越过山上湛蓝的湖面,而且他们还坐上用森林里大木头锯成的窄长小船,在那些无名的河流里或顺流而下或逆流而上。
日月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他们弯弯曲曲地穿行于这片地图上没有标明的广袤中,这是一片没有人烟的天地,但如果说“方位不明的小屋”的传说是真实的话,那么,这就是一个有人曾经到过的地方。他们在夏日的暴风雪中穿越一座座的分水岭,浑身冷得发抖,午夜的太阳照在位于茂密的树林与终年的积雪之间光秃秃的山头上;他们在昆虫与苍蝇成群中突然一下子进入了夏日中的山谷,在冰川附近,他们采摘到南方大地为之骄傲的甜美可爱的草莓和鲜花。在这年的秋天,他们经过了一片神秘的湖泊地,那地方悲凉而沉寂,它曾是野鸟生活的天地,可是这时,既看不到一点活息,也见不到点滴生命的影子——只有凉风的嗖嗖声、隐蔽处的结冰声以及孤寂的湖滩边水波掀起的忧郁的涟漪声。
整整又一个冬天,他们不断茫然地赶路,踏着他们前面的人们所走过的尘封的小路。有一次,他们偶然走到了一条林中小道,那是一条岁月久远的小路,“方位不明的小屋”似乎就在咫尺。但是,这条路来去无影又无踪,是一个谜,就如是谁开了这条路,他为什么要开路是一个谜一样。又有一次,他们偶然来到了一个风雨雕蚀的猎人木屋残骸,而且约翰?桑顿还在腐烂的毛毯碎片中,发现了一支长筒燧发枪。他知道,那是哈德逊海湾公司初期在西北时用的枪,当时这样一支枪的价格很高,而且大多是用河狸皮包装起来的。他们所知的仅此而已,但对于当时那个最后离开这个林中木屋并将枪遗忘在毛毯中的人的情况,却一点线索也没有。
春天再次来到了,在他们四处寻找的最后,他们找到的并不是“方位不明的小屋”,而是一个浅冲积矿,这个冲积矿在一个开阔的山谷里,金子就像金黄色的黄油出现在淘金盘的盘底。他们不再继续寻找。每个工作日,他们能淘到价值几千元的纯砂金及天然金块,于是他们天天都在干活。金子装进驼鹿皮的袋子里,一袋装五十磅,堆在云杉树枝搭成的小屋外,像是许多的柴火。他们像大力士那样拼命干活,日子像梦一样一天紧接着一天过去了,他们的财富也就越堆越高。
那些狗就无事可做了,除了偶尔桑顿打猎时去拖拖野味之外,巴克就成天呆在火旁想入非非,消磨那漫长的时光。由于没有什么事可做,它的眼前经常出现短腿毛人;它经常在火堆旁眨着眼,漫游于它记忆中的另外一个世界。
这另外的世界里显著的一点好像就是恐惧。那个毛人在火旁睡觉的时候,头夹在双膝之间,双手合抱住头,巴克注视着它,发现它睡得很不安稳,经常会受到惊吓醒来,吓醒后,它会胆战心惊地看着黑暗中,再往火里扔些木头。假如它们行走在毛人拾贝类动物并拾到后食用的大海海滩上,它们的眼睛到处张望,寻找潜藏的危险,如果危险一露面,它们就风一般地跑走。巴克跟在毛人的身后,悄然无声蹑手蹑脚地通过森林;它们小心翼翼,非常警觉,两位都是如此,它们的耳朵边抽边动,鼻孔在颤抖,因为这个人的听觉与嗅觉与巴克的一样敏锐。毛人可以纵身跳到树上,在上面行动起来如同在地面上一样快捷如飞,它用轮换手臂的办法向前荡去,有时一荡就是十几英尺,松手,抓住,从来不会抓空。实际上,似乎它在树上与在地面上一样行动自如;巴克回忆起自己在树下守夜的夜晚,毛人在树上安歇,它睡觉时,紧紧地抓住树枝。
并且,与见到毛人情景类似的事是,在森林深处似乎依然回响着那种呼唤。这种呼唤使它内心极为激动,充满着莫名的渴望。它使它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甜美快感,而且它意识到自己的内心出现了一种疯狂的渴望与骚乱,但它不知道自己渴望什么。有时,它追随着这种呼唤走进森林,去寻找它,仿佛它是一种摸得到看得见的东西,它或轻轻叫唤,或者挑战般地大叫,好像是受到渴望心情的支配一样。它会将鼻子伸到冰凉的木头苔藓里,或者伸进杂草丛生的黑土里,当嗅到肥沃大地的气息时,它的鼻子发出了快乐的哼唧声;或者,它会静静地躲藏在长满菌类的落叶断枝后面,长达几个小时,它睁大着眼睛,竖着耳朵,留心周围的动静与声响。它这样躲藏,也许是因为它希望对它不能明白的这种呼唤来个突然袭击。但是它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做出这些种种的事来。它这么做是迫不得已的,于是根本就没有去弄明白是为了什么。
一阵阵无法抵抗的冲动支配着它。当它躺在营地里,在白天的温暖中懒散地打瞌睡的时候,它会突然抬起头,竖起耳,全神贯注地倾听,并且它会跳起身,猛地离开,一直向前跑去,连续几个小时不停地向前,通过一条条林中小道,越过一块块堆着黑礁块的宽阔空地。它喜欢在干涸的河道上向前跑,喜欢悄悄走近去窥视树林中的鸟类。有时,它整天都躺在低矮的灌木中,看着鹧鸪在那里鼓噪以及大摇大摆地上上下下走动。但是,它特别喜欢在夏天午夜灰蒙蒙的光线下飞跑,听着森林里低缓而又带着倦意的沙沙声,它像人类读书那样阅读着各种各样的迹象与声响,寻找着那个发出呼唤的神秘东西——它不论在它梦中还是在它醒时,始终在召唤着它。
一天夜里,它从睡梦中惊吓得跳起了身,眼里充满着渴望,鼻孔在颤抖中嗅猎着什么,鬃毛像波浪般地时起时伏。森林里传来了呼唤声——(或者说是呼唤声中的一个音符,因为那种呼唤是多音符的)清晰可辨,明白无误,与以前全然不同——它是一种拖着长腔的嗥叫,像是爱斯基摩犬发出的声音,但又不像。于是,它听出来了,这是一种古老熟悉的声音,是以前听到过的声音。它跳起来,穿过沉睡中的营房,悄然而又迅猛地穿过树林。当它接近叫声的时候,它放慢了速度,它小心谨慎地向前迈着每一个脚步,接着,它来到了树丛中的一块空地旁,它朝空地望去,看到了一只身子又长又瘦的大灰狼,只见它用后腿支着身子站着,鼻子朝着天空。
虽然巴克没有弄出声响,可是大灰狼停止了嚎叫,拼命在感觉它的出现。巴克悄悄地步入空地,身子几乎蹲在了地上,浑身收缩成一团,尾巴又直又硬,落脚时,它格外地谨慎。它的每一个动作都夹杂着威胁和友爱的复杂心情。带着威胁的身体的颤栗是掠夺性野兽见面时的特征。然而,看到巴克,大灰狼却逃走了。巴克追了上去,并健步如飞地拼命想赶超上去。
它把大灰狼逼入了一条小溪的河床,前面无路可走,一堆杂树乱木挡住了去路。大灰狼旋转过身,后腿作为支点,动作与所有被逼入绝境的爱斯基摩狗的动作一样,它毛骨悚然地拼命叫嚣,它咬紧牙齿,迅速而猛烈地狂吠着。
巴克没有进攻,只是绕着它跑,把它围在中间,偶尔友好地向前走动。大灰狼心存疑虑与害怕;因为巴克的体重是它的三倍,它的头还够不到巴克的肩膀。它找了机会,又冲了出去,于是,又重新开始了你追我赶。虽然它身体极度糟糕,而巴克也不能轻而易举地追上它,但它不时地被逼入绝境,于是,前面出现过的情形又出现了。它一直跑到巴克的头快碰到了它的身体,于是它会在困境中急速转过身,瞅准机会,它会再一次逃出包围。
但是最后,巴克不懈努力的精神便有了回报;因为大灰狼发现对方无意伤害自己,便最终与对方嗅起了鼻子来。接着,它们就友好相处了,并紧张不安、有点羞羞答答地在一起玩耍了,其样子,猛兽掩饰住了其凶猛的本性。玩了一会后,大灰狼大步流星、不急不慢地跑开去,明白地表示,它要去个什么地方。它清楚告诉巴克,让它跟着一起走,于是它们并行穿过阴沉沉的暮色,笔直沿小溪跑去,进入了小溪的源头,越过小溪的发源地——一座荒凉的分水岭。
它们在分水岭对面的山坡上,进入了一片平坦的土地,那里有大片的森林以及许多条溪流,它们不断地穿过这些森林,时间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过去了,太阳高高升起来了,天变得暖和了。巴克欣喜若狂。当它在森林兄弟身旁一起真正向发出呼唤的地方跑去的时候,它知道,它最终响应了这种呼唤。它的脑海里迅速出现了许多古老的记忆,而且它正在唤醒这些古老的记忆,想到它们只是现实的影子时,它感到激动不安。此刻,它自由自在地在开阔的天地里飞跑,脚下是未开垦过的大地,头顶上是辽阔无边的天空。以前,在它另一个依稀记得的天地里,它曾有过这样的经历,现在它又在经历着这一切。
它们在一条流水潺潺的河水旁停下来喝水,在停下来的时候,巴克想起了约翰?桑顿。它坐了下来。大灰狼向真正发出呼唤的地方进发,然后返回到它的身边,它嗅着鼻子,做着各种行为,似乎在鼓励它。但是巴克转过身,慢慢地开始往回走。这位荒野中的兄弟相伴在它身边往回跑了足足一个小时,它同时轻轻地发出抱怨声。接着,它坐下来,鼻子朝着天,啼嚎起来。这啼嚎悲痛哀婉,而巴克继续走自己的路,渐渐地啼嚎声变得越来越轻,后来它在远方消失。
当巴克冲进营地时,约翰?桑顿在吃饭,它带着狂热的爱扑到他的身上,把他弄倒在地上,在他身上乱爬,去舔他的脸,咬他的手——约翰?桑顿概括这种游戏的特点称其为“胡闹的游戏”,同时,他来回摇晃着巴克,嘴里宠爱地骂着它。
巴克有两天两夜没有离开营地,没有让桑顿离开它的视野。在他工作的时候,它跟着他,在他吃饭的时候,它注视着他,夜晚,它看着他进被窝,早晨,看着他起床。但是,两天之后,森林里的呼唤开始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急切。巴克又感到坐立不安了,它经常想起它荒野中的兄弟,想起在分水岭另一边的美好天地,想起它们并肩跑过的那一片片宽阔的森林。它再一次开始在树林里徘徊,但是荒野兄弟没有再次出现;虽然它在漫长的守夜中侧耳倾听,但是没有再次听到那悲痛哀婉的啼嚎。
它开始晚上不回来睡觉,有时长达几天不在营地;有一次,它越过了在小溪源头处的分水岭,进入了那片树林茂密、河流密布的天地。它在那里游荡了一个星期,徒劳地寻找那位荒野兄弟的新足迹,它一边行走一边自己猎狩野味,行进时它似乎有点不知疲劳地迈着轻松的大步。它在一条宽阔的河流里捕捉鲑鱼,这条河流在某处汇入了大海,也是在这条河流边,它猎杀了一头大黑熊,当时,大黑熊也在捕鱼,可是蚊子叮得它睁不开眼睛,于是它绝望而又痛苦地在森林里狂怒地乱窜。即便如此,这也是一场艰苦的搏斗,它唤醒了巴克身上潜伏的最后的凶猛残余。两天之后,当它返回到他的猎物附近时,看到有十多只狼獾在争夺它的战利品,它像吹谷糠一样把它们给轰跑了。
它嗜血的本性从来没有这样的强烈过。它是个杀手,是个食肉野兽,靠自己的力量与威力掠夺那些鲜活的、孤独无援的动物,并耀武扬威地生活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充满敌意的环境里。正因为这些,它心中充满着极大的自豪感,这种自豪感像传染病一样具有感染力,感染着它的全身。自豪感流露在它的行动中,显现在它全部的肌肉运动中,像语言一样清楚地在它的行为举止中表达出来,使得它那身光彩照人的皮毛更加光彩夺目。要不是它的鼻头以及它的眼睛上面有点滴的褐色,以及在它胸的中间有白色的毛发,它完全可以被错看做一头巨狼,甚至比最大品种的狼还要大。它从圣伯纳德父亲那里,继承了骨架与体重,但是,是它的那个牧羊犬母亲赋予它的骨架与体重以形状。它的鼻头就是那种长长的狼鼻子,只是比任何狼的鼻子还大;而它的头是一个硕大的狼头,而且很宽。
它的狡猾,是狼的那种狡猾,是野性的那种狡猾;它的智慧,是牧羊犬的智慧,再加上圣伯纳德犬的智慧;所有这一切,加上从最凶猛群体中所获得的经验,都使得它像任何漫游在荒野中的生物一样,令人生畏。它是一只食肉动物,完全靠肉食为生,现在正处在年轻力壮的年龄,正处于它生命的顶峰,身上充溢着活力与刚强。当桑顿的手沿着它的背脊抚摸而过的时候,它的毛发便随之劈劈啪啪地竖了起来,爱的接触,使得它的每根毛发都在散发出被囚禁住的魅力。它的大脑与躯体、它的神经组织与纤维,它的每一个部分都达到了顶峰期;而在所有这些部分之间存在着一种完美的平衡或调节。对于需要采取行动的目中之景、耳中之声以及各种事件,它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作出反应。它跳起来防卫或反击的迅猛犹如爱斯基摩狗,甚至比爱斯基摩狗还要迅猛一倍。它从看到动静,或者听到声响,到作出反应,总共所用的时间比别的狗仅用于看个明白或听个仔细的时间要少。它感知,决定,反应,这三个行为是在同一瞬间里进行的。从实际情况看,感知、决定、反应这三者,是先后发生的行为;但是,由于它们之间的时间相隔无穷之小,因为看起来像是同时发生的一样。它的肌肉充满着过多的生命力,极富有弹性,像是钢丝弹簧。生命像涌泉一般,欢快而热烈地流遍它的全身,直至最后,它似乎在狂喜中要冲破它的身体,慷慨地流遍整个世界。
“从没见过这样的狗。”有一天约翰?桑顿说,当时他的伙计们都在注视巴克神气地走出营地。
“当它造就好后,铸造它的模子就被毁了。”皮特说。
“没错!我也这样想。”汉斯肯定地说。
他们虽然看见它精神抖擞地离开营地,但是它一进入森林中看不见的地方时,身上顿时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这一点他们却看不到。它不再是大步地行走。顿时,它就变成了一头荒野中的禽兽,它迈着猫步,悄悄地向前潜行,出没在各种阴影中,自己也成了一个移动的影子。它知道如何利用各种隐蔽物,如何像蛇肚子着地向前爬,或者像蛇一样纵身跳起来袭击。它能从雷鸟的巢穴中取出雷鸟,杀死睡觉中的兔子,能从半空中猛地折断逃跑中的小金花鼠,金花鼠本想逃到树上去,但迟了一步。对它来说,没有结冰的池塘里的鱼游得也不算快;修筑大坝的河狸也不是很机警,它只是杀了当食物吃,而不是在肆意杀戮;不过,它倒是希望吃自己亲手捕杀的食物。因此,它的行为中潜伏着一种幽默。偷偷靠近松鼠是它的快乐,当它几乎可以抓住它们的时候,却把它们放跑,吓得半死的松鼠叽叽喳喳逃到了树顶上。
秋天来到的时候,出现了大批的驼鹿,它们慢慢地走向峡谷的低处,迎接冬天的到来,那里的冬天不是非常寒冷。巴克虽然早已猎到一头离群的半成年的小牛;但是它强烈希望能猎获到形体更大的、也更强大的猎物,于是有一天,它在小溪源头的分水岭处碰巧遇上了。一个共有二十头驼鹿的鹿群从河流密布、森林茂密的天地来,领头的一头雄驼鹿。它脾气暴躁,站立着的身高有六英尺多,这样一个令人生畏的对手,正是巴克所翘首以待的。这头巨大驼鹿的头上长着巨大的鹿角,它来回摇晃着它的尽是枝叉的鹿角,上面共有十四个枝叉,鹿角包括枝叉在内的总宽有七英尺。它的那双小眼睛闪着险恶与仇恨的目光,看到巴克,它狂怒地大吼。
从雄驼鹿的身体侧面,就在它的腰前面,伸出了一支带着羽毛的箭尾,这正是它脾气暴躁的原因。在原始世界的古老狩猎时期的本能的引领下,巴克开始把这头雄驼鹿与驼鹿群分开。这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它在雄驼鹿前吠叫,在那里手舞足蹈,只是不能让那些大鹿角碰着,也不能让驼鹿的乱蹄踩到,要是被它们踩上,只要一脚,它就没命了。雄驼鹿既不能无视犬牙的危险,又不能继续赶路,它被逼得一阵阵地发怒。愤怒时,它向巴克冲来,而巴克却巧妙地退却,假装逃不动,以继续诱使雄驼鹿过来。但是,巴克用这种办法将雄驼鹿和它的伙伴分开的时候,两三头年轻的壮驼鹿掉头冲向巴克,使得受伤的雄驼鹿重新返回驼鹿群中。
野蛮世界自有它的坚忍不拔——它顽强、不知疲倦、像生命本身那样有耐力——蜘蛛遥遥无期地静静呆在蜘蛛网上,蛇始终盘绕着,黑豹永远埋伏着;在猎取鲜活的食物的生命身上特别富有这种耐力;而这种耐力这时在巴克身上得到了体现,它死死守在这群驼鹿侧面,阻碍了它们的前进,激怒了年轻力壮的驼鹿,使母驼鹿为这些愣头青担心,而那头受伤的雄驼鹿气得发疯,害得它又是生气又是无奈。这样子整整持续了大半天。巴克加大逼进力度,从四面八方开始进攻,将这群驼鹿包围在一股带着威胁的旋风之中,它的受害者迅速返回它的伙伴中,而巴克以同样的迅速又将它与驼鹿群分离开来,它在消磨被猎狩动物的耐力,而被猎狩生物的忍耐力往往不如猎狩动物的忍耐力强。
漫长的白天过去了,太阳在西北方向沉没了(黑暗回来了,秋天的夜晚持续六小时之久),年轻的驼鹿折回身去援助被包围的领头驼鹿,但它们的脚步变得越来越勉强。向下袭来的冬天催促着它们不停地往低处赶路,可是它们好像永远也无法摆脱这头拖延它们进程的不知疲倦的畜生。而且,受到威胁的不是整个驼鹿群的生命,也不是年轻雄驼鹿的生命。对手要索取的只是一只驼鹿的生命,它远不会影响到它们所有成员的生命,于是,它们最后便心甘情愿地交了这笔通行费。
暮色降临时,老雄驼鹿站在那儿,眼睛注视着它的伙伴们——那些它熟悉的母驼鹿,那些它生养的小驼鹿,那些它驯服的公驼鹿——而它们摇摇晃晃地飞速向前,穿越逐渐暗淡的光线,于是老驼鹿低下了头。它无法跟上去,因为没有等到它的鼻子向上跃动,冷酷无情的犬牙威胁着它,不放它走。它的体重半吨还要加上三百公斤;在它漫长而强壮的一生中,充满了战斗与争斗,而最后它却在一只头都没有高过它膝关节的畜生的牙齿边,面对死亡。
从那一刻起,巴克便日日夜夜都不离开它的猎物,决不给对方有片刻的休息,决不允许它去吃树叶或者吃小桦树和小柳树上的嫩枝。同时,它也不给这头受伤的公驼鹿机会,不让它在它们涉水而过的那些淌着涓涓细流的小溪里喝水,以缓解它强烈的饥渴。雄驼鹿经常在绝望中,突然长距离地飞跑起来。在这样的时候,巴克并不想制止它,而是跟在它后面轻松地慢跑,心中对这样的游戏感到很满意,当驼鹿静静地站着时,它就躺倒,当它想吃喝的时候,便向它发起猛烈的进攻。
那个硕大的头颅越来越低垂到它的鹿角枝叉的下面,蹒跚的步履变得越来越无力。它开始长时间地站立着,鼻子垂向地面,耳朵无力耷拉着;于是,巴克就有更多的时间,在这期间,它自己去喝水,去休息。在这样的时刻,巴克伸着懒洋洋的红舌头,喘着粗气,眼睛盯着雄驼鹿,它似乎觉得事物的表面正在发生着一种变化。它感到眼前大地上出现了一种新的骚动。随着驼鹿进入这片大地,其他的生命种类也在进来。森林,溪流,空气,似乎因为它们的出现而颤抖了起来。它并不是因为靠眼睛看见了,或者用耳朵听到了动静,或者鼻子嗅到了什么,才获得这个消息的,而是通过某一种别的更为微妙的感觉,才知道这个消息的。它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也没有看到,但是,它却知道这片大地变了模样;知道正由于这变化,奇怪的事情正在酝酿之中,即将要发生;于是,它决定在它结束手头的这件事后,要去探个究竟。
最后,在第四天临近结束的时候,它把这头雄驼鹿拖垮了。它在猎物旁呆了一天一夜,不是吃就是睡,不是睡就是吃,轮番地进行。后来,休息够了,恢复了精神,身体强壮了,它将脸转向营地,转向约翰?桑顿。它开始大步流星地往回不停地赶路,一个小时接着一个小时,道路虽然错综复杂,可它从来没有迷失方向,它穿过陌生的大地,一直向前往家赶,这将人类以及人类的磁针置于无地自容的地位。
当它不断向前的时候,它越发意识到这片大地上的那种新的骚动。那是一种别样的生命,与那里整个夏天的那种生命不一样。这一事实不再是以某种微妙、神秘的途径向它传达。群鸟在谈论它,松鼠在喋喋不休地聊着它,微风在低声悄语中议论它。它好几次停下脚步,使劲大口地吸入早晨的清新空气,得到了促使它更加飞速向前跳跃的信息。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压迫得它喘不过气,但愿这不是已经发生的灾难,它越过最后一个分水岭,朝下面的山谷飞奔直下,朝着营地前进,但它行动时十分谨慎小心。
在走了三英里后,它突然看到了一条新的小路,这使得它的颈部毛发时起时伏。这条路一直通向营地,通到约翰?桑顿身边。巴克加快了脚步,它既迅速又悄然无声地向前,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它警觉地发现,无数的细节都在讲述同一个故事:世界的末日几乎就在眼前。它的嗅觉却对它正在跟踪的生命的变迁给予了多种的描述。它注意到了森林里那种无尽的沉寂。禽鸟已经迁移。松鼠躲藏了起来。它仅仅只看到一种生物——一个柔滑的灰色家伙,它扁平的身子紧贴着一根灰色的死枝,看上去它似乎是死枝的一分子,像是树木本身的一个木瘤。
当巴克带着滑动的模糊身影悄悄向前的时候,它的鼻子突然转向了一边,犹如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抓住了它,在牵拉着它。它随着刚发现的气味,进入树丛中,于是发现了尼格。它侧身躺着,死了,它是自己拖着身子到了这个地方的,一枝箭插在它的身子里,箭头与带羽毛的箭尾伸出在身体的两侧。再往前一百码,巴克看到了桑顿在道森所买的一只拉雪橇的狗。这条狗正在垂死挣扎中左右扭打着,它就躺在小路上,巴克从它身旁绕了过去,没有停留。营地里传来许多人的声音,他们拉着歌唱的腔调升降着调子,声音很轻。它匐匍向前,到了空地的边缘,它在那里发现了汉斯,他趴在地上,身上插满了箭,看上去像是一头豪猪。同时,巴克朝原来用云杉木树枝搭起的木屋所在的位置看去,眼中所见的一切使它脖子上的毛发顿时倒竖了起来。一阵压倒一切的怒火占据了它的全身。它不知道自己在嗥叫,但是它的嗥叫响得吓人,凶猛异常。这是它一生中最后一次让激情压倒了机智与理性,那是因为它对约翰?桑顿充满无限热爱,才使得它失去了理性。
当印第安人在云杉树枝木屋的废墟周围手舞足蹈的时候,他们突然听到一声令人丧魂落魄的嗥叫,只见一只他们以前见所未见的动物朝他们扑上来。那就是巴克,这时的它成了一股愤怒的飓风,它带着摧毁一切的狂暴,扑到他们身上。它扑向最前面的那个人——那是印第安人的酋长——将他的喉管撕开,直撕得他的颈静脉喷出了一股血泉。它没有停下来继续去撕咬这个受害者,而是继续去撕咬那些遇上的人,它第二次跳起身,便撕裂了第二个人的喉管。这时的它是势不可挡的。它跳入他们的人群中,撕咬着,摧毁着,它的动作没有片刻的滞留,迅猛快捷,他们放出的箭都无法射中它。事实上,它的动作快得让人难以想象,同时,印第安人紧紧地拥挤在一起,于是他们的箭都射向了自己人;一个年轻的猎人从空中向巴克投来一支矛,结果却投到另一个猎人的胸口,由于用力很猛,矛头穿透了这个猎人背部的皮肤。于是,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惊慌失措了,在惊恐中,他们向树林里逃窜,他们一边逃跑,一边在说,魔鬼精灵来了。
而巴克确确实实成了魔王的化身,它怒火冲天地追赶着他们,当他们穿过树林拼命逃命的时候,它将他们当鹿一样拖倒在地。这是印第安人致命的一天。他们四处逃窜,人员散落在各地,直到一个星期后,最后的幸存者聚集到了一片低谷里,清理他们的损失情况。至于巴克,它追厌了以后,便返回到凄凉的营地。在那里,它在毛毯里找到了皮特,看来他是在受袭击的一开始就被杀死的。泥土上留有桑顿不顾一切挣扎的新痕迹,巴克沿着一个个的痕迹嗅过去,一直来到了一个深水塘的边缘。斯基特躺在水塘边上,头和前脚伸在水中,它一直忠实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水塘本身很浑浊,流矿槽改变了它的颜色,并将它下面的东西全都隐藏了起来,而约翰?桑顿也在水塘里;因为巴克随着他的行踪一路过来,行踪在水里消失了,而且没有他离开水的痕迹。
整整一天时间里,巴克不是默默地呆在水塘边,就是在营地里不安地漫游。它知道,死亡是一种运动的终止,是一种生命形态的逝去与消亡。于是它明白了,约翰?桑顿死了。死亡给它留下了一种巨大的空虚,它有点类似于饥饿,但是这是一种使它疼痛不止的空虚,是一种食物无法填补的空虚。有时,当它停下来凝视印第安人的尸体的时候,它忘记了死亡所带来的痛苦;并且在这样的时刻,它意识到,自己的内心有一种无比的骄傲——一种比它以往所体验过还要巨大的骄傲情感。它已经杀了人,那是所有猎物中最高贵的一种,而且它在面对着棍棒与犬牙法则下杀死人的。它好奇地嗅着人的尸体。他们如此轻而易举地死去。杀死一头爱斯基摩狗要比杀人困难。要不是他们有弓箭、长矛、棍棒,否则他们根本就不是它的对手。从今以后,它就不会害怕他们,除非他们手中拿着弓箭、长矛及棍棒。
夜幕降临了,一轮满月高高升起,挂在空中,挂在树梢上,照亮了整个大地,直到最后它淹没在苍白的月光里。于是,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当巴克在水塘边忧思伤神的时候,它敏锐地感觉到在森林里有一种新生命的骚动,而且那不是印第安人发出的那种骚动。它站起身,倾听着,嗅猎着。从远处,慢慢飘来微弱而尖细的叫声,随着是一阵同样尖细而整齐的吠叫声。过了片刻以后,吠叫声渐渐变得近了,变得响了。巴克再一次明白了,那是它在另外的世界里所听到的生物的叫声,因为那个世界始终萦绕在它的心里。它走到开阔的空地中央,倾听起来。这就是那种呼唤,那种有着众多音调的呼唤,这时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诱惑力和吸引力。而与以往不同的是,它现在乐意听从它的召唤。约翰?桑顿死了。最后的纽带断了。人与人的要求不再约束它。
狼群如同印第安人猎取活物那样,在迁移的驼鹿的肋腹上猎取,它们终于从溪流和树林之地来了,侵入了巴克的峡谷里。它们像银白色的洪水一般,涌入洒满月光的空地;而在空地的中央,巴克站立在那儿,静止得像一尊雕像,它在等待它们的到来。看着它一动不动、形象高大的样子,它们惊呆了,于是,它们停了片刻,直到它们中一只最大胆的径直地朝它扑了上去。巴克如闪电一般,袭击对方,咬断了对方的脖子。然后,它站好,像先前一样,一动不动的,遭殃的那只狼痛苦地在它的身后翻滚。另外三只狼一只紧接着一只地攻击它;然而,它们又一只接着一只地败阵后退,退下时,撕裂的喉咙及肩膀都是鲜血直流。这一切足以使得整个群狼都蜂拥而上,它们乱轰轰地前拥后挤,又相互挡着道,都急于捕获它们的猎物。巴克令人惊叹的速度和敏捷使它占了优势。它依靠后腿作为转动的支点,同时四面出击,它又是咬噬,又是撕裂,它转动着身子,左右防护,动作迅捷,独自形成了一条牢不可破的防线。但是为了防止它们从它身后袭击,它不得不后退,它经过水塘,进入小溪的河床,一直退到背靠高高的砂砾河岸为止。它继续向前,来到河岸成直角的地段,那是人们在采矿过程中筑成的,于是,它在这个直角地段找到了安全港湾,它的身后与左右这三面都得到了防范,只要对付正面的攻击就行了。
它对付得非常得心应手,因此,半个小时后,这群狼只得空手而退。它们的舌头都伸在外面,滚动着,白色的尖牙在月光下闪着残忍的白光。有的躺了下来,但头高高地抬起,耳朵向前竖起;有的站在那里,注视着它;还有的在从水塘里舐水喝。其中有一只灰色的狼,身子瘦长,小心谨慎地向前走来,态度很友善,于是巴克认出它来,原来它就是它曾经一起跑了一天一夜的那个荒野中的兄弟。它正发出轻轻的呜咽声,当巴克也呜咽时,它们相互碰碰鼻子。
这时,一头老狼走向前来,它一副憔悴的样子,身上满是战斗的伤痕。巴克扭动嘴唇,像是要开始嗥叫,但却与它相互嗅了嗅鼻子。于是,老狼坐了下来,鼻子朝着月亮,发出一声长长的狼嗥。其余的都坐下来,嗥叫起来。此刻,这呼唤以明白无误的音符传入了巴克的耳中。它也坐了下来,嗥叫开了。嗥叫结束后,它走出它的直角港湾,群狼都拥到它的周围,半带着友爱,半带着野蛮,嗅着它。领头狼们一边带头嗥叫,一边纵身窜入树林之中。群狼摇摇晃晃地跟在后面,一齐嗥叫着。于是,巴克随着它们一同跑去,与它的荒野兄弟肩并着肩,边跑边叫。
叙述到此,巴克的故事完全可以结束了。没过多少年,印第安人注意到大灰狼这个品种发生了变化;因为他们看见有一些大灰狼的头部和鼻子上有棕褐斑点,胸部中间有长条的白色。但是比这更奇特的事是,印第安人中流传着这样的传说,说这群大灰狼的前面领头的是一条幽灵狗。他们害怕这条幽灵狗,因为它比他们机敏厉害,在寒冷的冬天,它从他们的营房里偷东西,破坏他们的陷阱,杀害他们的狗,公然挑战他们最勇敢的猎手。
不仅如此,还有更可怕的传说。那些没能回到营地的猎人,那些以往的猎人,当同部落的人发现他们时,他们的喉咙被残酷撕开了,他们身体四周的雪地里的狼脚印比任何狼的脚印都要大。每年秋天,当印第安人跟踪驼鹿的行踪时,有一个峡谷,他们永远不敢进去。女人们团坐在火堆旁谈论时说,恶魔精灵选择那个峡谷作为永久居住地,女人们都非常悲伤。
每年夏日,峡谷里总有一个来客,印第安人没有不认识它的。那是一头巨大的皮毛华美的狼,既可以说它与其他的狼很相像,但又不像。它独自从美丽的树林地带来,进入树木中央的一块空地上。在这里,一条黄色的水流从腐烂的驼鹿皮囊下流出,渗入地里,它的上面长出了长长的青草,覆盖着腐殖土壤,将黄色的鹿皮遮得见不到阳光;它在这里沉思默想了一会儿,充满忧伤地长长地嗥叫了一阵,然后离开了。
但是,它并不总是独来独往的。当漫长的冬日夜晚来临的时候,大灰狼们跟随着它们的猎物进入了低谷,人们也许会看见它跑在狼群之前,穿越于苍白的月辉中及微弱的北极光里,它纵身跳跃,远远高出了它的伙伴,它那巨大的咽喉咆哮时,便唱出了一首年轻世界之歌,那就是狼群之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